委员建议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 2018-06-19 11:45:11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肖俊勇 | 责任编辑: 和海佳

“多亏了李律师帮我们主持公道,不然这个案子还不知道要拖多久呢。”近日,在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乐陵市大孙乡村民张先生对法律顾问李洪义感激地说。据悉,乐陵市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全市实现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这一工作,得益于乐陵市政协的积极助推。

以前乐陵市仅有2家律师事务所、4家法律服务所,20名执业律师和1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担着全市489个社区(1089个自然村)的法律顾问任务。今年市政协全会上,崔玉中委员提交《关于加强我市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的建议》,建议整合全市法律服务资源,拓宽法律顾问人员渠道,从司法行政机关中选取具有法律实践经验的人员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缓解法律服务人员短缺现状,实现一乡镇(街道)一法律顾问团、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乐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委员提案,把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摆在重要位置,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责成市司法局牵头落实。该市司法局结合委员建议,整合全市法律资源,成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工作协调指导、推进落实和督导考核,建立由“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办公室指挥调度、乡镇司法所具体负责、法律顾问依托司法行政工作室落实工作的管理机制,成立8个法律顾问团,在全市489个农村(社区)挂牌成立司法行政工作室,形成市委、市政府统筹领导、市司法局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合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全面参与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已提供法律服务339件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2件,参与化解矛盾纠纷515件次,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