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执行难 功夫在诗外——全国政协“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题调研报道

发布时间: 2018-05-23 17:04:00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郜晓文 | 责任编辑: 和海佳

“从我的感受来说,如果解决执行难不是阶段性的,而是常态化机制,所有案件平等对待,我对此是有信心的。”16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题调研组在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调研,上海同盛投资集团资产财务部经理陈堰说。

陈堰的信心来源于他的亲身经历。2016年,上海同盛集团下属企业将位于洋山保税港区的一个地块租赁给碧辉公司,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经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解除合同仍未履行。2017年11月20日,同盛集团向上海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立案不到10天的时间,法院执行法官、书记员、法警强制将被执行人迁出场地,将地块交还同盛集团。

上海法院执行高效不是偶然的。2016年6月,最高法将上海确定为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重点推进地区之一。调研组了解到,两年来,上海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8.49万件,结案37.8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000余亿元,同比上升25%,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完毕。在解决执行难过程中,上海法院探索了一些经验,比如,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推进执行制度机制创新、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加强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等。

15日—18日,调研组一行先后考察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徐汇区法院、张江集团、上海仲裁委员会等单位,并与法院领导、执行局法官及工作人员、企业代表、仲裁委和公证处负责人座谈交流。调研组还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听取上海市政法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信访办、市工商联的有关汇报,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

“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在具体问题上虽然有不同观点和意见,但在一些重要的原则性问题上已逐步形成了一些共识。”调研组组长、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高小玫认为,解决执行难应把握几个原则: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二是始终坚持信息化与执行工作高度融合;三是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四是多措并举,全面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在上海调研中,委员们也了解到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还面临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亟须加强强制执行法立法、落实联合惩戒机制、完善执行不能退出机制等。

“涉及执行难的问题还是要区分,哪些原因导致客观上不能执行,让社会更加清楚和理解。社会上没有看到很多裁判纠纷之所以没有执行到位,是因为一开始就没有注意到对方的履约能力,而归结于法院的执行不力。”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贤说。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新力认为,执行难问题是中国富起来、强起来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根据目前的国情,必须出台强制执行法,但是这个法律的制定是要配套的,包括个人信息保护、国家赔偿等等。

此外,李明蓉、庄振文、汤维建、黄廉熙、王均金等委员还就法院执行措施的落实、执行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形成党政重视、社会共治格局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