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阅史】受法律保护的这座纪念碑,你了解吗?

发布时间: 2018-05-10 09:13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王静

编者的话中国网政协频道,《议库》APP平台特别开辟“周三·阅史”栏目,结合当下“热点”,延伸至历史发展点滴,以期更加理性的思考。不敢比及古人的“立德、立功、立言”,仅希望邀网友在史实面前,驻足片刻,让这些眼前的“热点”能够在历史的静谧中更理性一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全文共30条,其中在第七条规定“人民英雄纪念碑及其名称、碑题、碑文、浮雕、图形、标志等受法律保护。”

这座被称作中国历史上最大的纪念碑,有了法律地位。来,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历史小知识,了解一下。

第一届全国政协大会通过竖立纪念碑

1949年9月21日到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626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毛泽东致开幕词。大会全体一致通过了一系列重要议案,其中一条,通过了竖立“为国牺牲的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决定和纪念碑的碑文。

新中国成立前一天奠基

9月30日,为人民英雄纪念碑举行奠基典礼。周恩来致词,他说:“我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为号召人民纪念死者,鼓舞生者,特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建立一个为国牺牲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全体代表脱帽默哀。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宣读纪念碑碑文。

典礼最后是举行奠基仪式,毛泽东和各单位首席代表一一执锨铲土并表示他们对先烈的崇敬。

毛泽东执锨铲土(资料图)

从1949年9月纪念碑奠基,1952年8月1日动土兴建到1958年4月22日正式竣工、5月1日落成揭幕,历时9年。

纪念碑的建设由中央财政直接拨款,由北京市政府具体实施,并成立了中央及北京市有关部门17家单位组成的首都人民英雄纪念碑兴建委员会,汇集了全国著名的建筑家、美术家、雕刻家、历史学家及优秀的能工巧匠。

碑文,至今读来仍热血澎湃

来感受一下满怀真挚的缅怀之情和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的豪迈之情的碑文,历经六十年的岁月,读来心情依旧澎湃。

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此碑文中的“三年以来”是指解放战争;“三十年以来”是指自1919年五四运动起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而1840年则是中国受侵略的开始,1840年鸦片战争,中国从此弥漫着滚滚硝烟,成为了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

这三个时间段中,都有中国爱国志士的不屈抗争。

最后,让我们以法律的名义,在瞻仰人民英雄纪念碑之时,永远怀念和敬仰为站起来的中国而流血牺牲的斗士们。

(来源:全国政协官网 新华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