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专题调研综述

发布时间: 2018-05-08 09:40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秦金月

在传承中彰显自信 于科学中感受诗意<br/>——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专题调研综述

编者按:


从长河落日、大漠孤烟的西北到雨丝风片、烟波画船的江南,从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莫高窟、嘉峪关到雕梁画栋、移步换景的苏州园林、古镇……4月11日至4月20日,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专题调研组赴甘肃、江苏两省30多个调研点就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和利用进行调研,旨在为全国政协即将举办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双周协商座谈会重点议题做准备工作。

调研组一路围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的现状以及如何更好地保护与合理适度地利用,进行了深入考察、学习、研究,经过各种形式的探讨、交锋,对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提出很多真知灼见。

敬畏民族历史,树立文化自信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北京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时指出,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要“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要“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对中华民族辉煌的历史要充满敬畏之心,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调研组对此有着共识。

在江苏南京的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刘新成指出,要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作为民族的文化根系来认识,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要提升到文化自信的高度来认识。

在江苏无锡惠山古镇,委员们看到始建于公元423年、距今1580余年、被称为“南朝四百八十寺”之一的惠山古寺,看到梁朝大同年间的龙眼泉、唐宋石经幢、唐代听松石床、宋代金莲桥、清御碑,他们感慨地说,很多东西被毁坏了都可以再生,但是历史文化遗产一旦被破坏了,就再也无法回来了!对于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一定要充满敬畏感,保护是核心,是前提!

甘肃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文物遗存丰富,尤其是有着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内容最丰富的佛教艺术圣地敦煌莫高窟,早在前秦时代就开始创作的敦煌壁画、彩塑、写经艺术令调研组赞叹流连。马东平委员指出,古老的莫高窟在现代技术的辅助下更加光彩夺目和传播深远,嘉峪关城楼依然雄伟地屹立在漫漫戈壁之中,张掖的睡佛见证和讲述着祁连山下千百年所发生的故事。在甘肃河西走廊驱车半日,满目苍凉,但这里却有着一个个享誉历史的名城——敦煌、张掖、武威……且不看这些地方尚存多少历史文物和街区,单看地名就具备了满满的历史感,彰显着中华文化的自信。作为少数民族委员,马东平委员和茸芭莘那委员认为,中国历来是个多民族国家,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之间逐步在政治制度上认同,经济上交流,文化上交融,西部历史名城往往处在中华各民族交流交融的节点处。西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要在大历史观的指导下进行,对其价值和内涵的挖掘不仅是有形的,更应该是无形的,由此激发人们对历史产生敬畏感和树立文化自信,并将这种文化自信在感受历史名城文脉过程中代代传递下去。

建立科学化保护的标准体系

“历史文化遗迹,是无声的‘老东西’,它们不能说话,却是巨大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是我们民族的整体利益,是子孙后代的利益!你把它们拆了,就等于把它们‘枪毙’了!”在常州的座谈会上,调研组被著名作家刘恒委员的发言感染着、启发着、共鸣着。

保护和抢救是首要原则。调研组一行所到之处有喜有忧。

在敦煌莫高窟、嘉峪关、大佛寺等地,委员们为这部分历史遗迹的保存完好纷纷“点赞”,也为张掖曾因一场洪水导致古迹被淹没而痛心。张掖建筑多以夯土结构为主,因受到风化、雨水等的自然侵蚀,古城墙多为残存部分,有的还因早年城市规划时保护意识不够而被包围在现代楼房之中。有的历史文化街区如今只剩下几个单独的文物点,显得内容匮乏。甘肃的经济状况使得文物保护受到影响,江苏的情况则不同。据周岚委员介绍,江苏省自1998年以来,投入25亿元用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近年来省财政每年安排3500万元,继续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项目给予补助。调研组此行来到南京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看到这里斥巨资抢救、修复的一栋栋民国老建筑,令人赏心悦目。木渎古镇,平江、山塘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了古城风貌,带动了旅游和社区发展。但是经济发达如江苏,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也面临着诸多难点,大家同样在思考一些问题,如什么样的保护和利用才是正确的?文物修复如何秉持修旧如旧的原则?等等。

对于诸多问题,委员们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给出建议。宋纪蓉委员认为,最重要的是要以科学的思维来提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她说,我国从1982年起开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工作,36年来成果丰硕。通过调研,亲身感受文化遗产的今生,了解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中依然缺乏科学的思维。她建议在以往保护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科学保护修复文化遗产的方法:数字化记录—考古研究—各类文物材质的研究—制定保护修复方案—专家论证—方案实施(必须要有责任人,终生追责)—保护修复全过程监理—保护修复验收—落实预防性保护措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要提升历史文化名城的科学化保护修复,宋纪蓉委员建议国家成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标准制定委员会”。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杜绝在“拆旧建新”时“拆文物建假文物”,造成建设性破坏、保护修复破坏。在保护修复古建筑时,重视地下考古和基础设施的布局,对木结构古建筑、夯土古建筑、石构古建筑、民国时期的砖混结构建筑采取不同的保护修复标准。各类古建筑的保护修复过程要在科学标准的指导下完成,达到“原真性保护”。俞金尧委员建议,要建立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的标准化体系。在制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对于基础设施建设,对于街巷和未列为不可移动文物但尚具有传统风格的建筑物的修缮、维护和使用应该建立技术性的、可操作的标准和规范。

科学化、标准化,是调研组的共识。

活态传承,需要融入

如何将人,尤其是原住民“融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之中,是调研组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在张复明委员看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该是一种具有古韵、古味和乡土味的人居环境形态。但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冲击,导致名镇名村出现原有功能丧失、缺失、割裂和错位等严重问题;一味强调绝对保护、封闭性保护方式,忽略现代化趋势和可持续理念下的功能更新,导致“建筑与人的分离”“舞台布景式保存”,使历史文化村镇失去“生活的真实性”。而人口流失与利益机制不完善的并存,“活态保护”主体的缺失,使得部分名镇名村人口“空心化”问题突出。

在调研中,调研组看到有的地方为保护古镇甚至将老百姓迁出,委员们对此并不认同。连玉明委员指出,不能借对老街区保护的名义将原住民迁出。张颐武委员认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一定要使老百姓或游客置身于其中,因为他们本身就是一道历史文化风景,这与老百姓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专家吕舟也认为,要重视老百姓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活态传承中的作用,一个历史文化街区,原住民要融入其中,保持着本色的生活状态,像非遗保护传承这样具有地方特色的传承也可纳入其中。总之,要形成真正的活态传承。张复明委员说,只有人和房子、原住民与城镇共生,文化的形与魂才能合一,文化传承才具有真实性。要真正将保护传承创新发展结合起来,与经济转型升级结合起来,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寓建筑、风貌、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传承于城镇功能的承继、更新、提升之中,在全面推进镇村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功能的适应性转变中强化遗产保护。

在朱乐耕委员看来,活态传承还要加强文化的挖掘,一方面寻找中国传统文化的智慧,另一方面与新时代审美相结合。他认为,活态传承可以将地方特色文化、民俗与国际品牌结合,与国际团队加强合作,使传统文化更具国际知名度,让更多人读到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和记忆。

完善制度,强化监管

我国自1982年建立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制度以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目前,我国已拥有133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252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和276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加上各省市区确定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全国有一大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得到保护。

但是在保护与利用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如古城重建、拆真建假、拆旧建新,以及过度进行商业开发、对历史文化名城造成严重破坏等。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保护和监管体制不健全。对此,委员们强调,一定要加强立法,完善制度,强化监管。

俞金尧委员建议,首先要适时修法。有关法律在规定国家建设和文物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都负有保护和监管责任的同时,应当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对于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国家建设和文物主管部门对地方政府保护工作的督察职能,确认国家建设和文物主管部门主要是通过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督察而履行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和监管职能。同时,要建立国家建设和文物主管部门对地方政府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工作中的巡查督察制度等。

丁梅委员提出,要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的监管,保护和利用的过程要有一个“闭合性的链条”,也就是说,出了问题要真正有人负责———如同环境监督一样,采取问责与奖励机制才能让保护与利用呈现螺旋式的上升。专家鞠德东认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应加大问责力度,将其纳入政府领导的成绩考核制度中,同时还应建立审计制度,进行阶段性检查。在长期与各地方政府进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工作合作的贺云翱委员看来,现在有关历史文化遗产的法规条例滞后于实践。他说,我国提出历史城市保护的概念较晚,不妨吸收借鉴他国的好做法与理论成果。解决问题,要有国际性视野,对于发展规律、理论方法、法规制定等都要认真研究、学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研究是跨学科研究,但目前很多研究尚处于单一学科的状态,应该综合考量、持续研究,才能发现规律、跟踪问题、与时俱进,改变现在研究与实践脱节的状况,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真正切实地推动实践。

有“诗意”,也有“远方”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是由一个个细节组成的。吴洪亮委员从一个艺术、公共艺术与艺术管理从业者眼光出发,用“诗意的栖居与远方的惊喜”来描述所观察的问题。他说,现在看到的有些近似运动式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也许是在破坏原有居住生态,没有人,城镇就变成了布景,人的生活也成了表演,这一点非常值得担忧。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另一个重要目标可能与旅游有关。但模式化的古城镇改造已然出现:相似的街道、旅店、咖啡厅、礼品店、名人故居……人们旅游,到一个遥远的地方,是希望收获惊喜,而有些所谓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却同质化了,恐怕这样的“远方”没有人要去!

“诗意的栖居与远方的惊喜”如何达成?吴洪亮委员认为,首先要强调多维度的研究与管理。关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研究、管理、建设,除了规划、建筑、文物、旅游之外,人类学、民族学、公共关系、传播学、心理学、人体工学、城市色彩学、公共艺术等都应该是这一研究、管理的题中之义。以园林为例,园林包括琴棋书画、戏剧、音乐,它囊括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不仅是安放“身”的地方,还是安放“心”的地方。历史街区从建筑角度改造得再好,不综合考量,搞几块不和谐的色彩和几个不协调的垃圾桶,就足以让整个项目大打折扣。故而吴洪亮委员建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从改造之初就要按国际惯例成立有关公共艺术的委员会,提供专业指导。他提出,可将“A-B”模式思维转化为“A-B-C”模式。如今很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想让其自身具有良好的造血功能,从投入到产出,即所谓“A-B”是很难的。因此,好的方法是引导可持续的、新的增长点,就是“创造性转化与创造性提高”的问题,即所谓“A-B-C”模式。比如,多个地方已经在运用的新旧街区共进的方法,以文化带动商业兼顾房地产开发,但这种方式要严禁商业压倒保护,需要政府在度上的把控与品位、品质上的监管。再有,就是利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文化、文物、名人资源建构博物馆、文化艺术活动及衍生品开发完成盈利。这方面成功的案例有,失败的也多。成功的案例譬如意大利威尼斯双年展、瑞士巴塞尔艺术博览会、中国乌镇的戏剧节、当代艺术展等,都因一个项目带动了整个城市的旅游,成为全球关注的品牌项目。其内核是独一无二的创意、管理运营模式与国际化的视点。

调研中,委员们在江苏常州青果巷参观了周有光故居,吴洪亮委员说,周有光先生的一句话很有启发,这就是“要从世界看中国,不要从中国看世界”。越要对中国文化名城名镇加强保护,就越是要有国际的眼光,如此才能找到历史、当下、未来的结合点。委员们期待,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中,“诗意的栖居”不是梦想,“远方的惊喜”值得追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