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政协在强化委员队伍建设上越来越务实,越来越动真格,这让委员既感到责任和压力,也更能督促委员们积极履职、再立新功。”日前,江西省樟树市政协委员陈永平谈到市政协对委员的管理,很是感慨。
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新设立的“委员”一章强化委员队伍建设方面的许多内容,对委员的条件、职责、权利、义务、产生、管理以及退出作出明确规范,对委员履职尽责等提出明确要求。
为适应新形势下政协工作新变化,贯彻落实《章程(修正案)》的新要求,樟树市政协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委员履职量化考核暂行办法》和《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办法》,对委员全年履职情况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两个《办法》对委员出席会议、参加政协活动、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内容进行详细规定,明确标准要求并科学确定分数。委员完成规定“动作”后又多作贡献的,给予5-40分不等的加分,加分项上不“封顶”,给委员充分展示空间。考核在年底由相关委室对每位委员全年履职情况进行逐项打分,根据委员得分情况确定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并对优秀委员进行表彰。对不按要求参加政协活动、不履行委员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委员亮“黄灯”,由政协办公室予以通报;无故2次缺席全体会议及严重违反政协章程的委员亮“红灯”,劝其自行辞去或撤销委员资格。
委员们表示,要加强对政协知识的学习,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同时在本职工作岗位努力争当先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取双岗建功、不辱使命。
(陈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