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政协集中协商办理垃圾分类提案

发布时间: 2018-04-27 08:34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吕东浩孟雪莹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市民乘坐公交车都知道按秩序在前门上车、中门下车,是因为已经养成文明习惯、成为一种自觉。垃圾分类缘何做不到?”大连市政协近日召开“推进垃圾分类与处理”同类提案集中办理协商会,提办双方就垃圾分类与处理中的建章立制、始端分类引导、末端处置设施配套等进行面对面探讨,提出进一步的办理意见。

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中,大连被列入46个强制分类城市之一。按照相关要求,到2020年底,大连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要全面实施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垃圾分类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必经之路,更是提升城市文明的重要载体。”大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期间,农工党大连市委和朱晶、王征等委员就此提交了9件提案,围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法制建设、加强校园垃圾分类推进工作等,从不同的角度提出49条建议,分别交由市城建局、环保局、教育局等6个部门办理。

“垃圾分类不是做垃圾的工作,而是做人的工作”“要努力打造全社会关心垃圾分类、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针对大连推进垃圾分类尚存在的末端处置设施不配套、部门管理体制分割等问题,委员们踊跃发言,争献对策。

早在“十一五”初期,大连市就针对当时落后的垃圾处理状况,提出了构建新型垃圾除运体系的总体构想。张雷委员来自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学院,专事环境能源工程研究。他说,出于职业需要,打那时起,他就开始关注大连垃圾分类与处理进展情况。可如今十几年过去了,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末端处置厂仍未建起来。“工作不能只是停留在规划上。”张雷呼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免得到时候市民已经习惯于垃圾分类了,末端处置配套设施还没跟上。

“我市至今尚未制定出台专门的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朱晶委员提出,应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制建设,立足本地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使垃圾分类管理的法律依据更加充分,法律保障更加有力。

“垃圾分类要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还必须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大连义务教育阶段共有46万名学生,目前垃圾分类教育走进校园、纳入课程的相关体系已建立,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对此,张晓燕委员以教师、家长和家庭主妇三个身份,提出一个“纲举目张”的设想,亦即将责任落实到各学校校长,如此从校长到教导主任再到班主任,便可将垃圾分类教育和宣传普及到各班级、全市学生乃至所有家庭。“这对进一步提升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做到全民关心、人人自觉将大有益处。”她说。

作为大连市政协今年举行的首场同类提案集中办理协商会,在时间节点上较以往提前了一大截。“提案既要提得准,更要办得实。”市政协提案委主任孙左军表示,这样做,正是为了更好地体现提案办前、办中协商,夯实办理责任,强化沟通配合,通过集思广益,不断丰富思路,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