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对待“神药届四大天王”?

发布时间: 2018-04-18 11:49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秦金月 | 责任编辑: 胡俊

鸿茅药酒事件,最近成为舆论焦点。先来看事件的最新进展: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理的“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引起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听取了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的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经研究认为,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来源:公众号“内蒙古检察”)

此外,公安部4月17日也通过官方微博发布通告,称针对近期媒体高度关注的“鸿茅药酒”事件,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相关执法监督程序,已责成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核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理,相关工作正在抓紧依法推进中。

网友戏谑的“神药届四大天王”最近因为“天王”之一 的鸿茅药酒,再次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事件回顾

2017年12月19日 广州医生谭秦东在网上发布帖子《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称在老年人群体中热销的“鸿茅药酒”,实际上是酒剂类中药,成分中含有多种毒性中药材。

2017年12月22日 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报案称,谭秦东所发文章传播虚假信息,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

2018年1月25日 凉城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对谭秦东实施逮捕。

2018年4月15日 凉城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被损害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2018年4月16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鸿茅药酒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成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汇总近五年来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报告。

同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说明书(功能主治)中规定的文字表述审批药品广告,不得超出说明书(功能主治)的文字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此外,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持续加大对该企业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如发现违反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批准文号。

鸿茅药酒到底是什么?

“肾虚腰酸鸿茅酒,每天两口病喝走”,鸿茅药酒到底是药,是酒,还是保健品?

鸿茅药酒是甲类非处方药。

据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介绍,2003年11月2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公布第六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3〕323号),公布鸿茅药酒为甲类非处方药。

发言人同时表示,目前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据悉,2004年至2017年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共检索到鸿茅药酒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该新闻发言人介绍说,非处方药本身也是药品,因而具有药品的属性,风险与获益并存,有些非处方药在少数人身上也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所以,非处方药也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不能擅自延长用药疗程,更不能擅自改变用药方法或用药途径。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鸿茅药酒药品标准收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四册,处方含有67味药味,规格为每瓶装250ml和500ml,功能主治为: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以及妇女气虚血亏。

爱出事的“神药届四大天王”

莎普爱思、曹清华胶囊、鸿茅药酒、汇仁肾宝,这四种产品,因在电视台广告中出现概率高,被网友称为“神药届四大天王”。不过,这些神药“出事”的概率有点高。

此前,一篇名为《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称莎普爱思滴眼液并没有预防和延缓白内障的科学论据,其广告涉嫌虚假宣传。

在国家卫计委旗下的中国防盲治盲网上有这样一段资料:不论何种白内障,手术治疗是最有效的手段。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种药物被证明能治愈白内障,或阻止白内障的发展。

就在莎普爱思事件之后,又一款宣称能治疗风湿、类风湿、颈椎、腰间盘等病症的“曹清华胶囊”被曝光。经过核实,这款疗效神奇的胶囊实际上只是保健品,广告中骨科专家身份屡遭网友质疑。

近年来,曹清华胶囊的问题广告屡遭广东、海南、黑龙江、云南等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汇仁肾宝片的生产企业江西汇仁药业,因环保问题、多次涉嫌生产销售劣药而遭到限产、处罚。

而“穿越大半个中国来抓你”的主角之一——鸿茅药酒,已经引起了公安部的注意,成为各大媒体报道的热点。

如何正确对待“神药”?

“神药”这是怎么了?难道要纷纷跌下神坛了吗?

有媒体评论说,“神药届四大天王”靠广告为生、靠忽悠续命,和中华广告表演艺术家一起,构成了医疗卫生和广告领域一道暧昧的风景。

尽管相关调查的结论还未出来,但消费者必须知道,作为一种非处方中成药,鸿茅药酒既不是一无是处的“毒药”,也不是包治百病的保健品。问题在于,一般消费者对此并不熟悉,如果通过广告宣传不断弱化药品属性、强化保健功能,就会模糊药品与保健品的边界,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甚至危害公众健康。

既然是药品,就有严格的剂量要求,也有特定的适用人群。广告法中也明确规定,药品广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用保健品的广告模式来宣传药品,既违背了法律规定,更是对公众健康的严重不负责任。

已经有媒体呼吁,无论是网站、客户端,还是电视台、报纸,抑或是可以植入广告的电影、电视剧,都不应该为了广告费而违背法律规定、进行虚假宣传。主管部门和企业应该摒弃面对舆论监督的对立态度,善于从舆论监督中吸取教训,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更多药企都应该引以为戒,药品广告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

“鸿茅药酒”事件的走向如何,我们将继续关注。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新华网、北京青年报、新京报、经济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