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思美委员: 设国家层面的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8-03-04 18:01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张宁锐 王静 | 责任编辑: 王静

中国网记者 张宁锐 王静 北京报道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入新阶段,但总体看,目前粤港澳合作仍摆脱不了规划多、落地少的局面。”2018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原副主席、广东省政协原副主席温思美带来2份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提案。

温思美在提案中指出几个问题:合作机制流于形式化,政府职能衔接存在障碍,缺乏财政分担机制,社会参与度不足。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原副主席 温思美(资料图)

“目前粤港澳三地合作以官方层面为主,存在‘政府强、民间弱’的情况,不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温思美分析,粤港澳三地高层会晤多停留在对话层面和礼节性交流中,实质性的谈判和协商较少。“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需要三地政府落实的事项很多,但香港、澳门的政府与内地存在较大差异,不管是权力架构方面、运作模式方面还是职能衔接,都有很大的障碍。

中国网(《议库》APP平台)注意到,温思美在相关提案中特别建议,借鉴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的做法,设立国家层面的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委员会。

温思美还建议,加强中央政府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跨境治理的顶层设计;建立核心城市间直接对话的机制,加紧制定专项合作规划;加紧制定专项合作规划,加强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促进基金;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咨询委员会,着力扩大公众参与;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合作平台,明确其定位与功能等。

温思美还认为,三地之间没有统一的司法合作协议,大湾区司法合作的主体不清,路径不畅。为此,他在《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合作平台建设的建议》的提案中,提出建立三地司法合作平台。

“建议中央准许和支持广东先行先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合作平台,并由广东省委政法委牵头组建专门工作小组与中央有关部门进行具体的沟通协商。”温思美同时建议“建议通过司法合作平台,推动粤港澳三地间以下事项的合作:协商制定刑事、民商事司法管辖与法律适用协议;通过平台审批,可以跨境直接进行文书送达、调查取证、护送证人出入境;在更大范围内相互承认与执行生效民商事判决、裁定、仲裁裁决;在刑事合作领域,建立大湾区犯罪信息协查通报、刑事逮捕令对接、案犯移交、刑事追赃、诉讼移转、执行移管等多种制度机制。”

日前,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新闻发言人王国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正在推进让内地经济与香港和澳门进一步融合的计划,此外,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规划正在等待审批。“中央有关部门会同粤港澳三地政府共同编制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已经按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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