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协原副主席刘君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

发布时间: 2018-02-22 09:49:36 |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秦金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3日讯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2日晚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君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收受礼品礼金,纵容、默许其子利用本人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君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刘君简历

刘君,男,汉族,1957年3月生,湖南衡南人,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3月参加工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1975.03-1978.02 湖南省衡阳县插队知青

1978.02-1982.01 中南林学院森工系木材机械加工专业学习

1982.01-1985.07 林业部基建局、林工局、计划司基本建设处干部

1985.07-1988.12 林业部计划司项目管理处主任科员

1988.12-1990.10 林业部综合计划司项目管理处副处长(其间:1989.01—1990.01挂职任贵州省从江县副县长)

1990.10-1992.09 林业部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92.09-1994.04 林业部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1994.04-1996.08 林业部办公厅助理巡视员(其间:1994.07—1996.07挂职任广东省韶关市副市长)

1996.08-1998.11 林业部林产工业设计院副院长

1998.11-1999.09  广西梧州市副市长

1999.09-2000.07 广西玉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7.09-2000.0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0.07-2000.09 广西北海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0.09-2004.06 广西北海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4.06-2008.02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8.02-2008.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成员

2008.08-2009.02 广西桂林市委书记

2009.02-2013.01 广西桂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01-2013.02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桂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02-2018.0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中共十八大代表

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九、十届委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

政协第十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