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庆聚:充分认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意义

发布时间: 2018-02-02 08:53:05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孙庆聚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把宪治作为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把握,标志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依法治国规律的认识达到了崭新的时代高度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强调指出,我们党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把实施宪法摆在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的重大举措和郑重宣示。它充分展现了我们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自信和对在新时代坚持依宪治国执政的清醒认识和高度自觉。我们应当充分认识新时代坚持依宪治国执政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宪治”意识,努力开辟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境界。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我们党科学总结近70年治国理政经验得出的最新结论,是对依法治国规律性认识的深化和升华。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宪法者,国家之根本也。我国宪法是与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同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艰辛探索与时俱进的。我们党最终把领导人民制定并执行宪法和法律作为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经历了长期认识过程,并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深化的。建国之初,我们党对国家的治理基本处于无法可依、主要靠人治的状态。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使我们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文革”十年动乱彻底砸烂公检法,宪法和法律遭到严重破坏,国家几乎走到崩溃边缘。粉碎“四人帮”以后的1982年,我们党深刻汲取“文革”法纪败坏的严重教训,适应改革开放的时代需要,领导人民对1954年宪法进行重大修改完善后正式公布实施,并强调一切按法律办事,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化”。之后,又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3年对1982年宪法作了不同程度修改,并一以贯之强调,国家治理应由“法制化”转向“法治化”,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的作用,高度重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一再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首先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必须首先坚持依宪执政,并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分别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时代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把宪治作为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把握,表明中共已经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历史自觉。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确立的基本方向和奋斗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严格依法执政、行政。宪法是根本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从根本上说首先要坚持全面依宪治国,严格依法执政、行政,首先要严格依宪执政、行政。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中华民族的百年梦想。国家现代化的最显著标志是法治天下,是把法治作为党治国理政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就是法治体系的现代化,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就是法治能力的现代化。宪法是百法之母,是制定一切法律的总依据。法治体系的现代化和法治能力的现代化,都必须遵循“宪治化”的方向,都应当体现在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上。由此可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既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出标志,也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典型体现。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举措,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基本保障。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之所系。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而宪法的地位、权威、作用、效力,宪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品格,只有通过全面实施才能充分地体现和显现出来。所以,我们只有坚定不移、始终不渝地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才能真正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始终保持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安定。到本世纪中叶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梦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千古伟业,需要各种条件的保障,而良好的法治环境则是最基本的保障。能够做到始终尊崇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保证宪法的全面实施,坚持依宪治国理政,就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就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了最基本的法治保障。

治国靠圭臬,安邦赖准绳。我们的圭臬就是宪法,我们的准绳也是宪法。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衡则邦宁。只要我们始终不渝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毫不动摇地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我们的国家就一定能够实现长治久安,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一定能够实现。(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中央党校原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