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湖北省委呼吁:加强自贸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 2018-02-01 09:23 | 来源: 紫荆网 | 作者: 高丽君 祖 民 | 责任编辑: 秦金月

紫荆网(记者 高丽君 祖 民)1月31日武汉报道:农工党湖北省委员会湖北两会期间呼吁加强湖北自贸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自贸区深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从问题和措施两方面进行了建设性探讨。

一、湖北自贸区法律服务面临的困难

1. 自贸区法律人才紧缺。湖北自贸区内涉及离岸贸易、国际贸易结算、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航运经纪等业务的企业较多,对法律服务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自贸区的法律人才普遍缺乏涉外法律服务经验和知识储备,因此急需能够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人才。如:湖北省联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宜昌科力生实业公司拟在哈萨克斯坦投资建设哈萨克斯坦-湖北科力生工业园区项目,该项目投资额达到15亿美元,项目占地10平方公里,规划建设能源产业片区、食品加工产业片区、电子产业片区和综合服务片区。这是我国首个建立于中亚国家的大型工业园区项目。在此项目背景下,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宜昌片区急需涉外律师提供哈萨克斯坦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然而,宜昌市能提供此类涉外法律服务的法律人才几乎没有。一方面自贸区急需,另一方面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又极度缺乏,两者之间矛盾突出,成为目前自贸区的普遍现象。

2.公证机构力量薄弱。以宜昌市为例:宜昌全市现辖五区、三市、五县,县市区各有一个公证处,包括宜昌市公证处共计14家,除夷陵区公证处于今年7月完成事业体制改革外,其余13家均为行政体制。截至2017年上半年,公证员总计38名,与宜昌常住415万人口数极不匹配。服务自贸区的公证人员数量少、公证机构力量薄弱。

二、湖北自贸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1.引进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大力扶持省内有较强实力的律师事务所,广泛引进涉外法律服务专业人才,设立法律专家库,推动自贸区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开展政府和企业重大事项法律风险评估,创新供给模式,提供一批公益性法律服务,共建国际化的自贸区法治环境。

2.构建法律协作服务体系。鼓励有较强实力的律师事务所与跨国律所联盟,促进自贸区律师行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如:总部位于武汉的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是国内首家跨国律所联盟——“中世律所联盟”成员单位,拥有多年为跨国经济行为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2017年8月8日,省司法厅正式批复同意在宜昌自贸片区设立律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入驻自贸区将极大增强自贸区涉外法律服务能力。

3.开展涉外法治研究。建立湖北自贸区法治研究会,加大对前瞻性、理论性和实践性问题的研究力度,研究会人员可由省政法系统,法院、检察院,律协,高校等相关单位的法律专家组成,定期组织讨论研究,积极为自贸区产业发展、政府决策风险评估、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法治完善建言献策。

4.发挥公证证明服务作用。签名、证书类公证是湖北企业“走出去”,应东道国的要求必须办理的公证事项,数量多且时限紧。公证机构可实时对接企业需求,提供“一站式公证办理”,加强与公安机关、资质证书颁发机构、金融机构联系沟通,建立查核平台,避免市场主体往返提供证明。

5.发挥公证风险预防作用。公证兼具“私”的属性和“公”的血统,通过公证员对合同中所涉主体的权利、义务、标的、给付方式、争议解决等内容的审查,维护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债权债务如约履行,确保交易安全。例如,2016年,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办理强制执行公证559件,其中99.6%的合同顺利履行,体现了公证的风险预防作用。

6.发挥公证保护产权作用。知识产权是自贸区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公证机构依法对企业、科研机构和个人的技术创新活动提供公证,能够有效促进知识产权的合理利用和有效流转。公证机构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证据保全,可有效解决侵权行为取证难,易灭失的难题。

随着2017年4月1日湖北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湖北建设“立足中部、辐射全国、走向世界”的改革开放升级版正式开启。在建设自贸区的过程中,建立健全适用自贸区特点的法律服务体系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