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安徽省政协重点工作综述之一:协商民主 春涌江淮

发布时间: 2018-01-16 09:06:20 | 来源: 中安在线 |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张正朋

五年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春风沐浴淮河两岸,大江南北春潮浩荡,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秀美画卷渐次展开。十一届省政协倾情履职、硕果满枝,为江淮大地上这幅秀美画卷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商之有效“安徽实践”成果显

“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落实党委和政府、政协共同推进机制,支持人民政协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新年伊始,省委书记李锦斌在省政协2018年新年茶话会上,对我省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出了殷切希望。

不辱使命,不负重望。五年来,十一届省政协扎实推进协商民主,组织实施43项重点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活动,9次重点提案办理协商活动,19项经常性协商活动,协商密度大幅提高,几乎月月都有协商。

建议案10份,建议63份,调研、视察、考察报告68篇——五年来,省政协协商议政成果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认可,省直相关部门认真吸收、采纳和运用政协履职成果,一大批真知灼见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的务实举措。

回首五年,协商民主作为省政协履职工作的主线越来越明晰,有力带动各项工作创新有序开展,围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安徽省旅游条例》修订,省政协举办两次重点立法协商活动,协商领域大大拓宽,协商效果不断凸显。商之有物、商之有据、商之有理、商之有方、商之有效。协商民主在江淮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形成了鲜明的地方特色,成就了协商民主的“安徽实践”。

顶层推动构建协商大格局

参天之树,其必有根;环山之水,其必有源。党的十八大作出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部署,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在机遇面前容不得一丝犹豫和等待,十一届省政协主动作为,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落地见效不遗余力。

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当年底,省政协主动对接省委、省政府制定年度协商计划,使协商活动有制可依、有章可循。不久后,省委和省政府、省政协三家办公厅联合印发了《2014年度重点民主协商活动计划安排》,并对每项活动的牵头领导、承办负责人、实施时间、协商方式和协商成果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支持、政协积极承办、各方分工负责”的协商格局由此开端,计划共同制定、课题共同确立、实施共同组织、人员共同参与、责任共同承担的协商机制建立起来。安徽成为全国首个以“三办”名义印发民主协商活动计划的省份,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专门介绍了这一做法。 如今,在安徽,省委书记、省长每年都要牵头一项协商活动已是惯例,顶层推动业已成为我省协商民主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

“绣花”功夫精准定位关键点

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只是第一步,省政协作为协商活动的具体承办者,从启动筹备工作到形成协商成果,都做足一番“绣花”功夫。

省政协办公大楼内,悬挂着一张年年更新的“年度重点民主协商活动流程图”,图上的标注“密密麻麻”,一道道横向的“连接线”贯穿全年。

红色的三角形图标,意味着一项活动的开始,同样颜色的“五角星”则是活动完成的标记。流程图顶端时间标尺以“月”和“日”为单位,精准“定位”着每一项协商活动的关键环节、时间节点和要素配置。面对每年多达20项协商活动的组织筹备,用现代管理方法实现网络管理,省政协找到了确保各项重点协商民主活动“时间安排不冲突、力量调配不分散、程序环节不脱节”的“门道”,有效提高了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这样的“门道”还有很多,比如,整合民主党派省委、专门委员会、市县政协和科研院所等力量开展联合调研,探索集体调研与分开调研相结合的模式,大大增强了调研参与度和实效。 与此同时,省政协开展民主协商的制度和机制不断完善。五年来,省委不断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通知》,为省政协履职提供了广阔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