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政协委员给"僵尸企业"出良策:破产

发布时间: 2018-01-03 07:52:40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胡京春 | 责任编辑: 王静

“建立市场化破产退出机制,加强政府与法院联动。”哈尔滨市政协委员朱智在2日召开的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建言。

现在,哈尔滨市共有“僵尸企业”251户,职工11.93万人,处置成本约102.9亿元。其中“空壳企业”107户。处置“僵尸企业”成本高、清算难、问题多,破产退出进程慢。

朱智为此建议:市、区县(市)政府主动与法院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破产法的制度功能,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协调破产审判中涉及的维稳、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积极发挥破产管理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作用,探索资产管理公司、清算公司从事企业风险处置托管重组业务和破产管理人工作;支持有条件的法院设立破产清算案件审判庭或专门合议庭,对符合条件企业,及时启动司法程序,探索破产简化审理模式。

处置“僵尸企业”涉及多个部门,为避免各自为政,必须建立高效的联动机制,制订方案,明确责任,形成合力。朱智认为,一定要“实施分类推动,确保处置效果。”

如何解决“钱从哪来”的问题?朱智建议:通过企业资产处置收入优先解决“僵尸企业”职工安置,不足部分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或统筹使用中央、市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予以支持;搭建社会资本对接平台,吸引社会资本通过股权收购、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方式,参与“僵尸企业”兼并重组;设立政府破产专项资金弥补部分缺口。

如何解决“人往哪去”的问题?朱智提出,支持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后的新企业更多吸纳原“僵尸企业”职工;确需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偿还拖欠职工在岗期间工资,补缴欠缴社会保险,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对“僵尸企业”处置后的失业人员,实施再就业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