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设立“公共行政改革统筹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7-04-05 09:34:03 | 来源: 中国新闻社 | 作者: 龙土有 | 责任编辑: 吴知音

《澳门特区公报》3日刊登行政长官批示,设立“公共行政改革统筹委员会”,批示于4月4日起生效。

批示载明,设立公共行政改革统筹委员会的目的是从政策决策的层次,统筹协调公共行政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及相关范畴的政策咨询,以及确立执行计划。

新成立的的筹委员会职权有三:一是订定、策划及统筹澳门特区公共行政改革和现代化政策的基本目标,落实该政策的策略及方法;二是就公务人员制度及管理的改革、公共行政的职能与组织架构的调整、行政流程和运作的优化、电子政务的发展、政府绩效管理的实施及成效评估等事宜,协调统筹各执行部门落实方案,并监督其执行;三是促进澳门特区政府整体公共政策咨询项目及相关活动有序实施。

统筹委员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任主席,其他成员包括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或其代表、各政府司长办公室主任或其代表、行政公职局局长、行政公职局一名副局长。(记者龙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