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协开展“强区放权改革”专题民主评议

发布时间: 2017-01-04 09:44:48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 作者: 宋啸峰 何文卿 | 责任编辑: 吴知音

人民政协网深圳1月3日电(记者 宋啸峰何文卿)  12月27日,深圳市政协召开六届八次常委会议,围绕“强区放权改革”开展专题民主评议,68位政协常委、22个职能部门和各新区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对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推进下一步工作新跨越建言献策。

2016年,“强区放权改革”成为深圳市委市政府一项重大决策,也成为深圳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优化城市治理结构的重要部署。此次,市政协常委会以专项民主评议的方式推进此项工作,不仅发挥了围绕中心履职精准建言献策的主体责任,同时开启了民主监督的新航程。

为了扎实做好这次民主评议工作,市政协制定了工作方案:由市政协主席戴北方亲自担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46名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能力较强的市(区)政协委员组成两个专项评议组,重点评议规划国土、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经贸信息、住房建设和环境水务等方面事权的下放和承接情况。两个评议组采取“请上来”与“走下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围绕有关方面事权的下放和承接情况进行了深度调研,收集了解各区承接事权的情况。

“强区放权改革初见成效,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政府办事效率,改善了政府治理能力。”评议一组的组员在评议报告中给出了这样的评价。同时,评议一组成员在负责调研国土规划、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相关事权下放与承接情况时,也发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存在。“市直部门下放不够顺畅,缺少承接主体;区直部门供需不匹配,无法达成共识;相同相近相关联的审批事项没有一并下放,导致时序不衔接没有过渡期。”

从三个问题出发,评议一组组员做了详细的分析并建议:针对新区缺乏承接主体的问题,建议统筹协调灵活处理;针对事权下放不完全问题,建议完善下放链条,实现相对彻底的放权;此外,建议市委政府牵头打破信息的孤岛,完善信息的共享。

从评议二组的调研数据看来,三大部门涉及的43项大的职能大量还集中在市直部门。“市区的关联是存在分歧的。”评议一组发现的三大问题,也出现在了评议二组的调研结果中,对此,评议二组成员建议:市区部分单位对于强区放权的认识要有所提高,一把手必须高度重视;避免改革的碎片化,要强化科学性和系统性;科学评估不断修正,将改革推向深水区;专项评议要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并与部门干部的绩效考核结合。

“既要放权,明确市、区两级职责,实现权责对等,又要简政,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同时,还要依法行政,完善监管。”市政协常委副主席黎军代表民主评议领导小组作主题评议发言时表示。

“强区放权如果仅仅只做权利搬家,将会出现人力和财力成本提高而抵消的问题。”福田区政协常委谢频建议,“推行矩阵型组织结构管理,这是职能型组织结构和项目型组织结构的混合,既有项目型组织结构注重项目和服务对象的特点,保留了职能型组织结构的职能特点。”

“在强区放权的诉求中,各个区提的最多的就是希望‘人随事走,编随事转’。”如何更合理、稳妥的进行?市政协委员骆冰建议,加强权威性、更高层级的统筹领导,抓紧研究垂直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机制,此外,在判断事权编制是否要下放问题上,建议引入第三方评判机制。

“扁平化管理,赋予街区更多权利和责任。”“强区放权要注重布局完善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加入。”“完善地方立法为行政授权提供依据。”市政协委员陈雁、吴雅琴、孙蕴分别表示。

会上,针对委员们提出的问题,市编办、市经贸信息委、市规划国土委等部门负责人作出了回应。

“意见建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对我们下一步完善强区放权有关工作措施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市政府副市长艾学峰表示,市政府将进一步做好事权下放工作、承接工作,并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在评议当中,委员们以批判性思维发现问题,以建设性的态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后,市政协将会形成《民主监督建议书》报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也希望各位委员继续关注这项改革,为深圳的改革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市政协常务副主席刘润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