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政协界别协商城镇化进程中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发布时间: 2016-12-05 10:37:08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 作者: 武珍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建议设立地方文物保护基金,并建立市县级文物遗产专职保护员聘用制度。”“从省级层面出台晋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法规文件,并优先在太原和临汾建立晋国文化专项博物馆。”……在山西省政协日前组织召开的“城镇化进程中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界别协商会议上,来自民建、民进、九三、社科、新闻出版等界别委员坦诚建言。

山西,作为文物资源大省,如何留住中华民族的“根与魂”?省政协主席薛延忠曾在主席会议上部署:“文化遗产蕴含着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保护文化遗产是传承中国优秀文化的必然要求,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省政协要联动各市政协围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课题实施调研。”4月上旬至10月上旬,省政协副主席卫小春、王宁分别带领委员,赴太原、晋城、临汾三市及安徽、陕西两省,就相关课题展开调研。

截至2015年,山西存有不可移动文物53875处、古建筑28027处。这些文物中八成以上属于市县一级保护文物。“在城市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农村人口大量进入城市的同时,旧城改造和留在农村的遗产保护缺位问题亟待破解。保护开发这些遗产资源作为一项产业应成为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参与调研的省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闫润德呼吁。

诞生于山西南部的晋国,几乎是中原地区从西周时期到春秋时期的唯一大国,前后延续600余年,伴之而生的晋文化为后人留下弥足珍贵的文化资源。“整合相关资源,全面开展对晋国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研究,从专业角度提出晋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具体路线图和时间表。”边新文委员建议。

“采用‘PPP’模式启动文物修缮项目,破解经费短缺难题;在文物保护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庞大的文物数量实施创新管理,支持社会资金依法参与文物保护,提升公民参与度;对文物保护实施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相结合的机制;对山西省内工业遗产进行全面普查,并建档备案、挂牌保护,科学选择具有价值的工业遗产,通过法律程序及时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尽快编制《山西省工业遗产保护规划》。”省政协委员郭玉福、冯爱民及民进山西省委呼吁。

“文化遗产是一种全新的经济资源。建议推进文物与旅游、文化、生态、城市、农业等领域的多层次联动,强化文物与相关产业的资源型融合、生产性融合、服务性融合,推进文化遗产成为重要产业引擎。”主持会议的省政协副主席卫小春说。

“委员们就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很强,具有高度的建设性和很强的指导性。省政府将在组织上创新机制,提升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管控水平:在法规上健全完善,通过法律体系实现对文化遗产的规范管理、永续利用;在建设上统筹兼顾,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与城镇化建设相得益彰;在利用上挖掘内涵,充分展示山西文化遗产的博大精深与独特魅力。”与会的副省长张复明现场回应。(记者武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