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协委员分组交流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发布时间: 2015-03-12 14:50:23 | 来源: 贵州日报 | 作者: 周黎兵、李凯 | 责任编辑: 韩云佳

贵州政协委员分组讨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

3月10下午,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贵州省委员分别参加了各小组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的学习讨论。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政协主席王富玉参加讨论并发言。

王富玉委员认为,“四个全面”是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布局,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战略指引。面对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新旧矛盾交织叠加、思想观念多元多样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更为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的出台,确保了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我们要以更加主动、更富创造性的协商民主服务于“四个全面”大局,推动形成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政协协商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协商计划要靠党委把关,协商议题要紧扣党委关切、体现党委意图。协商民主核心是人民民主,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遇事同群众多商量,有事同群众多商量。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宽广胸怀,各级党委要完善协商机制,尊重政协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激发社会活力。基层是创新的摇篮,实践是创新的源泉,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创新创造,认真总结政协工作向乡镇延伸、党委拟任干部在政协开展任前协商等成功经验,善于把基层的创新创造上升为制度规范。

左定超委员说,最重要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协商民主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上来,自觉和中央保持一致。要坚定不移地在共产党领导下开展工作,方向、原则由共产党统筹把握,参加协商的党派要组织广大委员、成员,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能力建设,提高自身水平,以和新时代的协商民主相适应。要准确把握好协商民主的规律,通过协商民主建设推动协商民主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最终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我省全国政协委员们表示,要不折不扣认真学习好文件精神,深化对协商民主精神实质的把握。要找准定位明晰政协所处位置,全面适应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新要求,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练好协商民主基本功,切实发挥好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作用。(周黎兵、李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