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绝不是可有可无,更不是权宜之计,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毫不动摇的战略方针。这个信号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变得尤为清晰。
    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从这一细则可管中窥豹,我们看到非公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春天到来。
    值全国两会契机,我们专访20位地方工商联主席和驻会副主席,建言非公经济改革,与网友分享高层声音。

许仲梓:律师顾问团要为民营企业赢得合理的法律地位

    许仲梓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民营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民营经济在经济总量、税收贡献、就业促进等方面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许仲梓要求,律师顾问团在今后要重视为民营企业赢得合理的法律地位;要密切与民营企业的联系,了解企业诉求,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民营企业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经营观念等。
【山东】“民营经济盛会”将带给山东什么?
    山东将搭乘会议“东风”举办经贸洽谈活动,优化民企营商环境,努力在解决“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方面取得突破。王乃静说。
【北京】程红:旅游业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大有可为
    我们要加快经济的升级和转型,使城市可持续地发展下去,按照北京的功能定位,北京市一直在积极地探索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湖北】赵晓勇:"国民携手共进"和健康社会引力
    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大体相当,应倡导“国民携手共进”理念,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社会引力是社会成员之间共同意识与行为的引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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