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联2014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4-03-02 10:04:57 | 来源: 中国网政协 | 作者: | 责任编辑: 王静

  据天津工商联网站消息,2014年,天津市工商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国工商联十一届二次执委会精神,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将改革创新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推动中央16号、市委6号文件和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的全面落实,牢牢把握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广泛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助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团结凝聚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为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实现我市发展定位做出更大贡献。

一、落实中央精神和市委工作部署,推动民营经济跨越发展

(一)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市委全会精神。组织机关干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广泛宣传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部署,着重宣传全面深化改革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紧密结合促进两个健康的工作实践,把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到工商联工作中,按照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工商联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推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深入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市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推动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助推培育民营大企业大集团,大力支持商会组织发挥作用,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促进民营企业向科技型、服务型、外向型、规模型、集约型发展,努力形成“万木丛生”发展成长为“参天大树”的生动局面。

二、加强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

(三)广泛深入开展以“四信”为主要内容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总结去年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结合全市统一战线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以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对社会的信誉为主要内容,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四信”,注重活动方式方法创新。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示范作用,探索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介,加大宣传力度。要有效发挥各级工商联和商会组织作用,采取专家讲座、企业观摩、调研考察等民营企业家喜闻乐见的方式,延伸教育实践活动,扩大覆盖面,拓展广度深度,切实形成长效机制,使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成为工商联服务两个健康的长期性、经常性工作。

(四)切实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把民营企业文化建设作为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经常的重要途径,引导民营企业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发挥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探索将“四信”内化于企业发展全过程的方法和途径。发挥市工商联企业文化委员会作用,推动民营企业培育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搞好话剧《小楼春秋》巡演,办好第三届民营企业职工书画艺术展暨拍卖活动。

(五)支持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以“助力企业科学发展,共建美丽天津家园”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以商务楼宇和各类园区为重点,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两个覆盖”。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为重点,加强“两支队伍”建设。以发挥“两个作用”为重点,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

(六)大力发展光彩事业。进一步加强光彩会组织建设。建设完善光彩会信息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社会爱心人士参加到光彩事业实践中来。组织定向帮扶蓟县孙各庄。继续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确保帮扶项目落到实处。组织民营企业家参加中国光彩会组织的“光彩行”活动。坚决落实市委部署,继续做好联系社区、帮扶困难村工作。

三、充分发挥工商联职能作用,切实当好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的助手

(七)继续加强组织建设。把握社会组织改革的新形势,深入研究构建工商联与商会组织的新型关系。依托市工商联建立天津市总商会。大力发展会员,继续做好区县工商联、行业商会的会员发展工作规划与指导。组织对区县工商联工作的互看互学互评。发挥“商会会长联谊会”的作用,继续推进商会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二级商会组织年内完成注册登记工作,不断完善“六个有”商会建设标准,深化对行业商会的综合考评。进一步优化行业商会布局,围绕我市八大支柱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推动组建行业商会。吸收更多异地商会组织特别是省级驻津商会成为团体会员。

(八)积极探索创新经济服务。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深化合作关系,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筹备、积极推动成立“金城银行”。组织民营企业参加第八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积极开展“以商招商”,参与办好第二届“民洽会”。继续实施民营企业“健康成长工程”,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拓展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将诚信指标纳入其中。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扶持力度,引导更多的民营企业进入“健康成长工程”,推动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培育更多的大企业、大集团,不断增强全市经济实力。

(九)注重加强法律维权工作。充分发挥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中心的作用,不断完善社会管理网络交互平台和防范经济犯罪预警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深化与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的合作机制。注重企业维权服务工作,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大普法宣传,举办我市非公经济组织第十三期法律培训班和“倡导法治精神创建民营企业法治文化”征文活动。围绕法治天津建设,积极做好平安民企创建工作。不断加强基层商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不断加强商务联络工作。进一步加强同全国各地工商界的交流。协助做好“全国民企天津行”组织工作。发挥“北京天津企业商会”作用,借重用好首都资源。继续举办“青年企业家港澳研修班”。巩固和发展与境外商会组织的友好往来,推动我市民营企业与东盟国家的交流合作。推广APEC商务旅行卡,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多便利。整合海外津商力量,推动组建新的海内外异地商会。做好天津太平洋经济合作委员会(PECC)换届工作。

(十一)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搜集汇总有意向参与国企改革的民营企业情况。加强与国资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助做好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招股招商信息的汇总发布工作,举办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对接恳谈会,搭建平台引导民营企业加强与国有企业的合作。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资产收购、产权受让、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国企改制重组。鼓励发展民营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四、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

(十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紧密围绕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综合改革创新区、加快行业组织建设等专题,深入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探索形成调研工作新机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形成一批优秀调研成果。搜集整理我市近年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扎实做好中小微企业监测点工作,为相关课题提供重要依据。

(十三)注重加强理论研究。结合中央和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提出的理论观点,深入开展促进工商联事业发展问题的研究,总结成功经验,探索工作规律,不断提高对工商联工作的理论认识。整合科研力量和专家资源,筹备成立天津民营经济研究会。

(十四)不断提升参政议政工作水平。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及市委统战部组织的座谈会、征求意见会,就党委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及相关重要文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积极引导其有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反映合理诉求。

五、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十五)继续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认真做好“第四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工作,积极培育“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继续办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创新工作思路,组织雅爱社、CEO工作委员会、70后沙龙等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继续举办“四季创新大讲堂”,引导民营企业家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提高素质。继续做好老会员工作。

(十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制度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机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运行协调、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建设学习型机关。研究和探索干部激励机制的新举措,加大教育培养力度,注重培养干部的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落实推进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工商联干部队伍。(天津工商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