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第一件省级立法案“挤进”立法计划始末

发布时间: 2014-09-29 13:55:09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李琨

  1997年下半年,江苏省卫生厅农工支部的“参政议政信息员”向农工党省委会汇报了江苏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省委会随即联合全省十二个市委会共同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调查”,组织省政协常委卞春及、孙国治、郁觉初等医卫专家到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所等单位实地调研。1998年初在江苏省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朱兆良主委代表农工江苏省委会作大会发言《加强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刻不容缓》,江苏省常务副省长季允石对我会的大会发言做了重要批示:“职业危害形势严峻,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刻不容缓。各级政府对这一直接关系到职工身心健康、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大事予以进一步的重视。是否请劳动厅、卫生厅及编办同志一起商量一下,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考虑出台有关条例,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加大防治力度。要抓住重点职业危害问题和重点企业取得突破,尽快改变现状。”以农工江苏省委会名以所提出的江苏省政协98(4015)号提案,也被列为省政协重要提案在省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由提案委员会组织有关政府部门在省政协全会期间现场办公答复。1998年5月我会作为提案人会同该提案办理单位江苏省卫生厅和省法制局,并邀请江苏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江苏省人大法制办和省人大科教文委员会的领导组织视察组到南京部分厂矿就“职业防治”问题进行专题视察和提案现场办理。在提案办理过程中,省人大科教文委员会和省人大法制办的领导认为这项提案是民主党派以集体名义提出的第一件立法案,理应得到重视,但是目前一个重要问题是98年的立法议案已经确立,江苏省职业防治管理法规不在计划之列,要想在98年审议通过有一定难度。我会的负责同志当即表示希望省人大、省政协从全省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出发,采取措施力争98年解决这个问题。视察活动结束后,江苏省政协和江苏省人大有关领导十分重视这个提案的落实工作,经过多方的协商沟通终于将《江苏省职业防治管理条例》“挤进”98年省人大的立法计划,并于98年底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农工党中央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