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上海世博会实现“无烟世博”的目标,为推广成功经验,农工党上海市委提交了《关于总结“无烟世博”经验,提高本市控烟力度的建议》,原文摘编如下:
2010年10月29日,卫生部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宣布,上海世博会已实现“无烟世博”的目标,达到世卫组织《无烟草烟雾大型活动实施建议》。确实,为践行“无烟世博”的承诺,上海市和世博园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控烟:一、出台《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为“无烟世博”奠定法律基础,并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二、世博园区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加强对园区工作人员的控烟教育和管理;三、清退烟草企业的捐款,全面禁止园区内烟草广告、促销、销售行为,撤除了上海市中心城区、特别是世博会核心区域及其周边道路所有户外烟草广告;四、利用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园区大屏幕及广播等形式滚动宣传控烟要求,并利用短信、公益海报进行控烟宣传;五、园区内规划设置吸烟点并设定明显标识,不断改进吸烟点的软硬件设施,通过人性化服务引导参观者在指定区域内吸烟;六、组织近400名志愿者在园区内开展控烟劝阻活动,并定期由工作人员入园检查控烟情况;七、开展园区控烟监测评估工作。实践证明,这些控烟措施均取得了良好效果。据复旦大学“无烟上海”项目组调查数据显示,92.8%的被调查者认为园区控烟情况较好。“无烟世博”成为我市实行区域性控烟的成功示范。
世博后,我们应及时总结“无烟世博”的实践经验,并将其成果进一步转化应用到全市的常态化控烟工作中去。
目前我市控烟工作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集中在三大方面:
1、各行业控烟效果不均衡。
银行、商场、超市以及各类公共文化场所控烟效果很好;教学单位小学、中学、高校参差不齐,呈现从小学到大学效果逐步递减的现象;医院、网吧、餐厅等场所控烟效果不佳。
2、对部分禁烟场所的控烟监管缺少操作性强的方案或细则。
我市控烟条例对餐厅、星级旅馆、歌舞厅、游艺厅等部分禁烟场所监督执法的提法上比较宏观和原则,影响了实施效果。具体表现在:《条例》要求该类场所“室内区域可以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吸烟区和吸烟室以外禁止吸烟”,但对吸烟区该如何划定,以及其与禁烟区之间的界限等缺乏具体规定,导致有的餐厅本末倒置出现吸烟区大、禁烟区小,控烟区紧邻吸烟区等不合理现象,而执法检查却难以操作。
3、执法部门控烟执法难、取证难。
由于吸烟行为具有即时性,导致现场取证困难,往往卫生监督人员赶到现场时,违法行为已经结束,吸烟者也已离开场所,处理违法个人缺少依据,即使有人举报,执法人员也很难取证处罚。
为此提出建议如下:
1、以各条线、中心城区为突破口,将“无烟世博”的实践经验消化后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到全市控烟工作中去。
建议采取逐个突破的方法,一是从中心城区、中心商圈入手,应用世博会在区域控烟上的有效做法,强力控烟,争取在1-2年的时间内创出如“徐家汇商圈、豫园商城、南京路步行街”等无烟示范区;二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大各条线、各行业的控烟力度,有针对性地制定控烟措施,集中精力逐个突破,争取在医院、学校等条线率先有所突破。
2、在对个人吸烟者处罚存在较大困难的情况下,应当着力加强对单位、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
建议市文明办把控烟实施情况作为一项评价指标,采取不定期暗访等评测手段获取真实的评价,在市(区)级文明单位评选中占有一定权重。评价指标的设定需谨慎斟酌,力求科学、恰当,以确保单位控烟的实际效果。
3、扩大控烟志愿者队伍。
由于控烟工作涉及范围很广,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力量又非常有限,因此,各有关部门应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建设一支以重点控烟场所一线从业人员和市民组成的控烟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其流动监督和宣传作用,弥补卫生监督部门执法力量上的不足。
4、尽早完善我市控烟条例。
建议结合“无烟世博”的实践经验和《条例》实施以来存在的问题,细化和改进相关规定,进一步改善其实施效果。
5、开展对比性的控烟监测。
以“无烟世博”为例,世博园控烟成果有目共睹,这一成绩要用数据展示出来,评估数据要有横向、纵向的比照。例如,同为区域控烟,可将一段时期内不同商圈(医院、学校)的控烟数据作横向比较,并通过一定的场合予以公布,可以起到弘扬先进、推动后进的作用;对同一区域(单位)在不同时期的控烟数据也进行纵向比较,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无烟上海”是一项系统的管理工程,因此要开展常规性的对比监测,用数据监督、以数据说话。在此基础上,建议在对内、对外媒体上广泛开展宣传,强化上海建设无烟城市的形象和决心。
(农工党中央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