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提就业问题提案 关心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难题

发布时间: 2014-09-23 14:33:05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许允兵

编者按:2009年,致公党中央向全国政协会议提交的《关于解决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我国就业问题的提案》被列为十一届二次会议的一号提案,得到了重点办理,并被媒体广泛关注。以下是提案全文刊登:

去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金融危机,使全球经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也对我国的就业形势带来一定影响。党和国家也高度重视就业问题,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及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当下,解决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问题已经成为促进就业的重中之重。

一、当前就业问题的主要原因

1、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国内经济增长速度趋缓,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减弱

去年下半年以来,受世界经济金融形势振荡多变的影响,我国的实体经济受到一定冲击。从经济运行形势来看,由于我国经济对外需依赖程度较高,到去年年底,部分企业特别是外向型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出现了关闭、停产或者半停产的情况,造成部分人员失业。同时,整个国家经济运行增速也开始显著下降,GDP增长对就业的拉动力出现疲软。

2、高校应届毕业生达到历史新高

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有610万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另外,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毕业的大学生中尚未找到工作的还有约400万人。所以总计约有1000万的大学毕业生将在2009年面临严重的就业挑战。再加上,有些大学生就业观念落后,某些用人单位追求高学历、形成人才高消费等,更是加剧了大学生的就业问题。

3、就业供求关系结构性矛盾突出

劳动者技能素质与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十分突出。劳动力素质亟待全面提高,许多地区和行业出现了技能劳动者短缺的现象。同时一方面,在我国,职业教育长期得不到重视,使大量熟练掌握职业技能的人才成为市场稀缺的人才,而传统的大学教育已很难满足市场对人才梯型结构的需求。一些普通高校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目标等方面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与劳动力市场变化的需求,造成了供需的不协调。另一方面,广大进城务工人员往往缺少专业技能。

4、《劳动合同法》的政策性约束

劳动立法的宗旨无疑是保护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平,这体现了社会的进步。但新法对企业用工制度和福利保障要求日益严格,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人事管理成本加大使企业倍感压力。一些企业反映,新法实行后,企业在工资、保险等方面的支出增加了10%-60%不等,影响企业年利润率1%以上。一些企业今年已不再录用薪资较高的专业人才,并想方设法提高企业内部生产效率,尽量不招聘普通务工人员。

二、解决当前就业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1、在长期战略上,确立以城乡统筹就业为核心的长期产业发展政策

(1)在当前加大经济结构和产业升级的形势下,在宏观上一定要对技术进步总体路径进行严格选择和控制。通过刺激经济增长解决失业问题的思路需要谨慎。国际经验表明,经济增长未必会带来就业增长。建议国家发改委及相关部门在扩大内需,拉动国内经济增长的过程中,注重各产业技术进步的整体布局,妥善处理好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间的关系,以及近期经济增长速度和长期经济发展质量(产业结构)之间的关系,以便在保证经济增长速度的前提下实现就业的增长。

(2)将产业发展政策与构建城乡统筹就业体系相结合。建议有关部门在条件成熟的省份,进一步建立覆盖城乡所有失业人员的试点区域,打破城乡就业分割格局,以劳动力市场体系、就业培训体系、再就业援助体系、就业优惠扶持政策体系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等五大体系构成的城乡一体化就业体系。

(3)建立促进经济要素有序流动的制度创新。要实现城乡统筹就业的核心在于劳动力要素能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从长期战略上,建议国家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出有利于大学生、农民工等群体在城市之间、城乡之间谋求职业的制度安排。

2、确立以灵活就业为重点的短期扶持政策,促进大学生就业

(1)采取多种引导方式,鼓励有能力的企业综合运用岗前培训、提供见习岗位等方式尽可能多地吸纳应届大学毕业生;鼓励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项目的科研单位和企业,列支人员费,吸纳大学毕业生为合同制科研人员。

(2)要采取灵活的方式创造新的、适合大学生群体特征的就业机会,如可由共青团、残联、妇联等相关部门牵头,招募和组织大学毕业生全职到社区和农村为孤寡老人、残疾人等提供志愿服务,在实践中为社会服务业培训人才。

(3)组织大学毕业生参与海外华文教育事业。针对目前海外华文教育师资短缺等问题,在大学生毕业前半年或一年,对有志到海外参与华文教育的大学生进行专业的汉语教学培训,并有组织地派出素质较好的大学生到海外任教。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对从事海外华文教育给予政策支持,使从事海外华文教育的毕业生在回国后能够享受如同到基层支农、支医等学生同等的优惠政策。

3、确立以就地就业为重点的短期扶持政策,有效缓解农民工返乡务工压力

(1)鼓励富余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返乡务工人员从事家庭手工业。工商、税务等各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要主动研究、关心家庭手工业的发展需求,结合当地实际,对发展家庭手工业给予指导,并从开业辅导、商标注册等各个方面积极做好为家庭手工业服务的工作。

(2)大力建设农村市场(集市)。有关部门要重视建立乡(镇)、村两级市场建设,特别是村一级市场的建设,通过发展农村市场来盘活农村资源,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与市场相关的销售、货运等工作。同时大力开发小零售、小餐饮、小修理等就业岗位。

(3)加大对进城务工的就业信息指导。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全国农民工就业的信息指导力度,建立中央、省、县三级农民工就业信息指导体系,对一些进城务工农民工集中地区的县级政府应设立专门的就业信息指导机构,及时向广大农民工发布就业的区域流向和相关进城务工知识,以免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形成盲流。

4、及时确立或细化与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

(1)适时细化《劳动合同法》。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一个补充相关细则,对中小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法》给予一个更适合当前经济形势与我国基本国情的补充要求。

(2)《就业促进法》对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了原则规定。建议国家能够进一步细化《就业促进法》中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定,出台一些与促进就相关联的贷款、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3)大力发展职业培训,积极应对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的结构性矛盾。建议国家进一步出台指导性政策,采取多种措施支持企业内部培训。同时,整合教育资源,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吸收剩余学生,教授职业技能。进一步落实农民工的培训政策,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