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我国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系统退化、环境污染严重、资源利用效率低的总体趋势仍未得到根本扭转。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并作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战略部署,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水利部已划定水资源三大红线,国土资源部提出了18亿亩耕地红线,国家林业局启动了生态红线保护行动,环境保护部对外通报力争在2014年完成全国生态红线划定技术工作,国家海洋局推行的海洋红线制度也涉及到陆地区域。然而,各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高调表态的背后,对生态红线到底是什么线,划分规范是什么,后续制度如何健全,该由哪些部门划定和管理等关键问题依然悬而未决。
为此建议,做好顶层设计,让生态红线成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让生态红线成为建设美丽中国的保障线,让生态红线成为中华儿女享受碧水蓝天的安全线。
一是建立健全与我国基本国策相匹配的国家红线管控体系。红线是一个形象说法,主要是对国土空间、对我们影响自然的行为进行一个底线管理。红线管理是执行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的重要表现和基础,要使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发挥应有的效力,解决目前面临的各种环境问题,应该设立人口、资源和环境三大红线体系。从这个角度来讲,生态红线不仅包括自然生态功能保障,也应该包括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包括对已有的水的控制总量、大气的、土壤的标准等内容。
二是要密切关注民生问题,在影响老百姓身体健康、区域生态安全和关系社会稳定的领域优先划定生态红线。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就要求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持清醒的头脑,更加细心呵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关注民生福祉和国家安全。生态红线不仅应该包括自然生态功能保障,更应该关注影响老百姓健康的雾霾问题、饮水安全、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等。
三是规范生态红线管理技术支撑体系。明晰生态红线的概念、丰富生态红线的内涵、制定并完善生态红线的划定技术,使生态红线从一条众人关注的政策红线,真正能够落地,成为一条可操作的实线,在环境红线划分关键问题上摸索出一套程序和方法,形成一套相对完善、可操作的技术规范,在重点地区先行试点,继而在全国范围推广。应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依据划分环境功能区划,各环境功能区内进一步根据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和脆弱性划分生态红线,在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生态破坏、污染排放和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设定最严格环境保护措施。因此,生态红线应由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构成。
四是要确立生态红线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红线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应根据生态红线的内涵和定位,在现有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生态红线的保护机制,并纳入相关法律法规中。生态红线划定后,对自然保护区等国家已经有相关制度或条例的,仍要严格遵守。对新划定但还缺乏法律法规保障的红线区,要尽快制定与生态红线相适应的法律法规。
五是推行生态红线的奖励和惩罚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生态红线,逐步建立差异化的生态红线评估体系,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当中,推进生态红线区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考核体系建设,逐步将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红线评估结果纳入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和绩效奖励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触犯生态红线、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对为改善区域生环境质量做出贡献的人,要在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评价框架中体现必要的奖励。(农工党中央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