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剑指雾霾 提案以改革促环保以重典治重污

发布时间: 2014-09-16 16:16:43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李琨 | 责任编辑: 李琨

中国网讯 去年两会间,雾霾笼罩京城,朝野热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台了史上最严的治霾举措“国十条”。然而,今年同期,雾霾依然紧锁京津冀等地,成为老百姓心中沉疴,折射出环境严重污染的困境。粗放经济发展之路已达资源环境约束的悬崖边缘,长期高能耗、高排放生产生活方式已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后果。粗放式发展源于国家治理的粗放,相关法律与政策缺乏刚性约束,政府管理职能履行不到位、有关体制机制存在障碍,个别地方政府调整产业结构工作乏力,全民环保意识和行为落后。重污整治,当用重典;发展困境,催生创新;治理难题,呼唤改革。

为此,我们建议:

第一,优先启动环保大部门制改革,提高国家环保治理的效能。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的改革思路,建议优先从环保领域启动大部门制改革,解决政出多门、权责不一、效能低下等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治理运行机制,赋予国土资源和环保部门更多决策权和监督权。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行使国家自然资源产权确权和用途管制权力,环保部门统一行使防污治污综合行政执法权力。工信、农业、林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承担自然资源和环境使用以及污染治理的执行权。中央政府负责跨国界、跨区域、全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地方政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逐步推进省以下环保部门垂直管理,权责一致,能效统一,以科学精准的国家环保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的实效。

第二,以重典治重污,对污染治理不力零容忍。反腐出重拳、零容忍已深得民心。污染治理亦应效法,标本兼治,以重典遏制环境持续恶化之势头。以空气污染治理为例,“国十条”实施半年来,各级政府雾霾防治力度仍显不够,应强化以下措施:一是国家应提高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在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增加约束性指标如大气颗粒物污染指标;二是要落实全国范围内供应符合国四标准柴油车政策,禁止销售国三标准柴油车,保障全面供应与国四标准相匹配的油品;三是一些地区黄标车年检流于形式,应从严车辆年检,坚决淘汰黄标车,等等。

第三,用市场无形之手,描绘生态文明之宏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劳动力、资本、土地、管理和技术等生产力要素通过市场机制体现最优化的环保配置。历史上,我们的先辈就用廉价的泥土资源,经当时烧瓷高技术手段,来换取他国的黄金白银,而当今我们却仍徘徊在消耗珍贵资源、排污严重、效能低下的低级经济发展模式上。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继发展,必须坚持创新驱动,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行绿色生产与生活方式,走出一条低投入、低能耗、少排放、高产出、能循环、可持续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让中华民族创新精神在现代化中国建设征程上得以完美诠释,彰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创新精髓。

第四,努力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动员引导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培养公民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绝不能一边抱怨雾霾遮天,一边又不愿安步当车节能减排,甚至还为雾霾天气增添更多的鞭炮烟花。同时政府要为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便捷有效的渠道和平台,鼓励公民行使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权力,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五,依法治国,建立健全生态法律制度体系。在环保领域大力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努力解决环保领域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希望正在修订中的《环境保护法》能发挥重典治污的作用,体现生态保护红线的战略部署,构建由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组成的“三线合一”的生态保护红线,彻底扭转“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状,遏制环境违法行为高发易发态势。

我们坚信,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能攻坚克难,大力治污,共建中华民族碧水蓝天的美好家园!(农工党中央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