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母亲河--民盟中央“黄河一号提案”

发布时间: 2014-09-16 13:47:18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李琨

    中国网讯 1999年3月4日的《人民日报》一版转发了新华社的消息《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已收到提案405件》,消息称,民盟中央《关于加大投资力度,依法治理黄河的建议案》,呼吁尽快制定黄河法,采取措施解决黄河断流问题,继续加大对治理黄河的投入。这个建议案,被列为大会一号提案。

    现任民盟中央副主席王光谦说过,“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一部治河史”。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我国北方地区重要水源。黄河流域面积近80万平方公里,担负着1.4亿人口、2.4亿亩耕地、50多座大中城市以及晋陕宁蒙接壤地区能源基地的供水任务。这些地区的生存和繁荣与国家整体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息息相关。因此,民盟中央十分关注母亲河,动员全盟积极开展保护母亲河的工作。

    1996-1999年,民盟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到河南等地考察黄河的情况,沿黄地区的盟组织与当地专家合作,开展“黄河的治理与开发”专题调研活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民盟组织,在多年调研的基础上,对治理和开发母亲河提出了一批高质量的建议。民盟中央收到这些建议后,十分重视,认为鉴于黄河日益严重的断流现象、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沿黄地区生态环境被破坏,使黄河成为“地上悬河”等问题的存在,不仅不利于黄河水利资源的合理利用,而且沿岸千百万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为此,多次邀请政府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对建议进行论证,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加大投资力度,依法治理黄河》的建议案,以民盟中央的名义在1999年3月提交给全国政协九届二次会议,被列为该次大会的一号提案。民盟中央在提案中建议:

    一、尽快制定“黄河法”。为更科学地实现流域管理、行政区管理和行业管理的有机结合,应当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地区与部门利益的相关问题,共同处理防洪与减灾、水土保持与减淤脱贫、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等关系。

    二、尽快采取措施,解决黄河断流问题。建立统一的水资源管理机构,制定水量分配和统一调度管理办法;把黄河流域的节水工程做一个整体考量,列入国家经济发展计划,安排专项投资,各省区分级落实配套资金,并承担节水工程建设任务;尽快调整水价,加快南水北调工程。

    三、国家应加大对治理黄河的投入。防洪工程建设1995年以前,每年投入1-2亿元,现在防洪工程资金,才增加3-4亿元,远远不能满足要求,今后3年,应不少于70亿元,这是从根本上解决黄河水害的重要措施。

    建议案提出后,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于1999年5月6日,召开重点提案协商座谈会,有关承办单位国家计委、水利部、黄委会、环保总局、林业总局的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参加,具体落实各项建议。同时,民盟中央负责人先后两次前往郑州,与黄河水利委员会领导和专家共同探讨建议落实方案和进一步治黄目标。正像黄委会的同志所说,民盟为治黄不仅出主意,想办法,而且是出好主意,想实办法,真正体现了民盟为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做实的作风。

    民盟“黄河1号提案”提出至今已经15年了。在这15年里,我们欣喜地看到,由于中共中央的重视和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配合,民盟中央所提出的治黄建议得到了切实的落实。国家加大了对黄河治理的投资,2000年达到35亿元。全国人大已将黄河立法问题列入议事日程,《黄河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条例》也在起草过程中。在沿黄省区的通力协作下,水资源统一管理、协调治理的难题,也在逐步解决。1999年,黄河仅因小浪底工程需要人为断流3天。2000年,引黄济津工程顺利实施,下游防洪堤坝的加固、加厚工程全面展开。

    15年来,全盟上下也十分关注黄河的治理情况,并且不断提出新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2011年,时任民盟中央主席蒋树声、民盟中央副主席索丽生、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带队的民盟中央、水利部科技委联合调研组抵达西宁,专题调研黄河河源区生态保护问题;2010年,民盟宁夏区委提出要把黄河旅游纳入自治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重点扶持,特别是要把黄河流域民俗民间民族文化列为重点旅游线路和开发项目,予以重点培育;2012年,民盟甘肃省委在甘肃省政协会议上提交了《关于黄河甘肃段湿地生态保护及建设的提案》,从保护建设湿地水源涵养林、综合治理湿地沙漠化、湿地草地生态环境和推进湿地生态碳汇库工程建设等方面建言献策;

    关心黄河,治理黄河,为保护母亲河,为沿黄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献计出力,民盟仍将不懈努力。

   (民盟中央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