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政协副主席何香久:让农民真正享受到“文化红利”

发布时间: 2014-02-25 21:09:33 | 来源: 中国网政协 | 作者: 冯昭 | 责任编辑: 冯昭

基于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尽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立法进程。公共文化服务一定要立法,只有立法,把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法制轨道,有制度上的保障,才能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公共文化服务立法滞后,已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要瓶颈之一。

二、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深入拓展公共文化服务深度和广度。尤其要把加强文化阵地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的工程来抓。打造软环境,聚集正能量。疏通文化民生的脉络,向农民提供合适的文化服务方式和文化产品,推进农村文化供给的项目式生产。坚持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化。另外,可通过文化资源的横向流动,更有效地进行文化资源整合,开展城乡文化共享、共建活动,强化文化体系的交融力、影响力和感染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让农民切实感受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普惠价值,获得实实在在的“文化利益”。

三、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对农村文化事业的投入。“十一五”以来中央财政对文化事业建设的投入年均增长23%,“十二五”明确提出要加大财政对文化建设,特别是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这个投入比例应向农村文化事业倾斜。应适当增加农村文化事业在财政支出中的占比。同时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

四、深化农村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应把乡镇文化站的性质由事业型转化为行政事业型,并增加其编制。增强文化站作为文化行政事业单位的稳定性。使其既能履行文化行政管理职能,又能履行文化业务组织辅导职能,最终担负起农村大文化建设的重任。同时大力倡导务实作风,力戒文化站建设过程中的形式主义。

五、理顺人才机制,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大对农村文艺人才培训力度,在相关管理部门建立农村文化人才库,做到管理有底数、有台账。可出台相关政策,吸引学有专长的大学毕业生到乡镇文化站工作,并鼓励“文化志愿者”投入公共文化服务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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