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程幼东提交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费问题的提案》,提案建议,国家给予支持,按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要求,以中央和地方6:4的承担比例,增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取暖经费补助力度。
黑龙江省地处边陲高寒地区,冬季取暖长达半年多,取暖支出较大。以2011年为例,公用经费支出23.54亿元,其中取暖经费8.89亿元,占38%。取暖费用支出占公用经费比例过大,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经费保障。
为解决北方高寒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冬季取暖问题,从2008年起中央财政通过在公用经费中设立取暖费调整因素的方式,提高了秦岭—淮河以北的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山东、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1省(自治区)全部地区和江苏、安徽、河南、陕西4省的部分地区,以及高海拔的西藏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并适当向高寒地区和规模较小学校倾斜,有效保障了北方地区农村中小学冬季的取暖需求。
当前,因为原煤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黑龙江省取暖费用支出占公用经费的比例不断增大,建议国家给予支持,按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要求,以中央和地方6:4的承担比例,增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取暖经费补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