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政协副主席陈贵云:利用税收杠杆调控房地产投机

发布时间: 2014-02-19 20:36:10 | 来源: 中国网政协 | 作者: 冯昭 | 责任编辑: 冯昭

编者按:

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贵云提交了《关于利用税收杠杆调控房地产投机的提案》,提案建议:设立“资本增值税”有效降低收益预期;设立“房地产遗产税”;设立“市政税”防止房产闲置。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贵云

过去两年的金融手段式房地产调控,虽然初见成效,部分抑制了我国一些地区的房价增长过快、房地产投机造成高回报预期。但是对于拥有大量资金的人来讲,仍然存在私人囤房、炒房团囤房、开发商囤地的现象依然存在。从目前的情况看,要既满足居住性购房需求又能够控制房价过快增长,关键是如何抑制囤房和炒房,真正把房屋回归到其本质属性——居住用。囤积的房产和炒房用的房产,其最大的特点是不使用或者极少时间利用,而且长期占用公共资源,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因此有必要在金融手段调控之外,在采取其它措施进行调控,现提出采用多税种调控房地产的如下建议:

1、设立“资本增值税”有效降低收益预期。对于在房地产出售、赠与、转移中(不包括遗产税征收范围内的继承和赠与)房地产的增值部分征收资本增值税。为保证居民自住房出售的正当权利,居民出售唯一一套自住房可以不征收资本增值税,而且政府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布每年的资本增值税免税额。此税种也应对实行分级制。

2、设立“房地产遗产税”。对于价值超过一定额度的房产征收遗产税。在房主在世时赠与或者去世后由子女继承的房产征收遗产税,这样可以有效降低房产的长期收益预期。

3、设立“市政税”防止房产闲置。房产作为不动产,其消费的过程会增加市政负担。房产拥有者有义务承担一定的市政税。当房产闲置时,此税有拥有者承担,当房产出租时,由承租人承担,这一可以提高房产的有效使用率,防止闲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