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月16日讯(记者 冯昭)2013年,冉丽委员深入走访了几十家图书馆、乐团、美术馆、博物馆等民办非企业文化机构,她发现,大部分民办文化社团都遭遇不同程度的生存困境。冉丽委员举例,其中一个乐团,70%的成员从国外回来,除了人员开支,还要从国外购买大量乐谱,经费紧缺,“在国外,这些文化机构的运营经费很多是由国家来承担的。”
1月15日,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二次会议文艺、特邀界别小组讨论会上,与会委员就文化机构发展现状展开讨论。
安云霁委员认为,首先应该讲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区别对待,政府在文化事业上的投入,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事,不能讲“现世现报”;而国家对文化产业的投资,产生一定的经济回报是有道理的,但切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文化的根本价值在于传承下去,一幅画能卖多少钱,与画家本人并没有太大关系。”安云霁说。
随着发挥文化中心作用、加快建设先进文化之都理念的提出,北京各区县大多设立了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谷建华委员认为,各区委、区政府健全文创人员编制是扶持文化组织发展的关键一环。
冉丽委员呼吁,“政府应在某些环节上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产生一些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