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文史委:加强水下文化遗产保护 维护国家利益

发布时间: 2014-01-03 15:32:33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冯昭

【内容摘要】

水下文化遗产具有很强的国家属性,在宣示国家主权、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家底”尚未摸清,基础研究不足,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盗掘、盗捞、倒卖等不法行为依然猖獗,出水文物保护力量不足,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

西沙海底沉船遗址上排放整齐的古代瓷器(资料图)

水下文化遗产具有很强的国家属性,在宣示国家主权、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09年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并在青岛、宁波、武汉、福建设立了保护基地,初步形成了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空间布局;全国水下文物调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南海海域已发现水下遗存122处,其中西沙群岛有112处,为下一阶段开展专项保护和执法巡查提供了科学依据;长江三峡白鹤梁题刻水下博物馆建成开馆,南海I号、南澳I号、华光礁I号等沉船考古和保护项目顺利实施,不仅保护、抢救了一批珍贵的水下文物,而且促进了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方法的创新;水下考古研究船建造项目进展顺利,南海基地和西沙工作站建设项目已经启动,我国第一个水下文化遗产安全监控试点——泮洋礁水下文化遗产安全监控系统已经投入使用。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家底”尚未摸清,有多少水下古城,有多少沉船,有多少遗产类型,还没有权威数字。二是基础研究不足,特别是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研究滞后。三是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区域间、部门间尚未充分形成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合力,国家主导、地方支持、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四是盗掘、盗捞、倒卖等不法行为依然猖獗,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力度亟待加强。五是出水文物保护力量不足,仍存在制约出水文物保护工作的技术瓶颈。六是经费投入不足,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保障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有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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