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治理:各自为政不如联防联控

发布时间: 2013-12-20 12:10:26 | 来源: 北京商报 | 作者: 王飞 蒋梦惟 张慧敏 | 责任编辑: 冯昭

近年来北京、天津、河北均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空气质量取得较大改善,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污染物年均值均保持下降趋势,但与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及区内居民的期望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北京市政协城建环保委员会专题调研组在调研报告中指出,现阶段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仍然巨大、污染严重,区域间污染物传输受地理条件和气象条件影响明显。

建议1 建立环京地区环境合作发展基金

对于部分地区和城市在治理大气污染过程中存在的资金缺口等问题。调研报告提出,建议中央政府对跨区域建设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拨款以及区域内的地方政府以地方财政收入一定比例上缴的资金作为环京地区环境合作发展基金,解决区域间的生态建设和生态补偿问题。

可行性: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朱彤认为,这两项措施具有一定可行性的,“目前,京津冀地区基本上没有确立共同的环境合作发展基金以及生态补偿机制,真正要将其实行下去还是需要具体而合理的制度进行配置”。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京津冀三城市有部分生态系统相互关联,包括水源、空气方面的污染都在互相影响着彼此的环境质量,密切的环境关系为这两项建议提供了一定的可行前提。

影响:马军坦言,建立区域环境发展基金和生态补偿机制的制度并不是最直接有效能够解决地区间治理大气污染情况不均衡问题的措施。“此前,中央、地方也曾给面临资金问题的城市和区域环境治理工作予以一定的资金支持,但事实上这些地方未有效地进行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最核心的问题是缺乏动力而非缺少资金,因此,就算当地利用这些资金建设了一些环保项目,最后可能只是将其闲置或并未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建议2 统一实施区域大气污染总量控制

调研报告提出,建议将华北区域视为一个整体,从区域、城市、行业等多层面构建本市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体系,研究推行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区域机动车保有量总量控制制度、区域火电、钢铁、炼化、水泥生产等重工业行业产能总量控制制度、区域新增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项目联合审批制度等。

可行性: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制定区域大气污染总量控制制度是非常必要但是同时也是较难实行的。马军坦言,仅京津冀三地大气污染物控制力度就有着一定差异,再加上其他华北城市,则更难形成统一的总量控制制度。“统一的污染总量控制对于部分城市可能实施起来较为轻松,但对于部分城市可能是一笔较重的负担,业内非常支持京津冀等地区统一实施区域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但制定了规划之后各城市是否能够落实,仍需要充分的信息披露等措施让公众进行监督。”马军建议。

影响:马军称,区域大气污染总量控制实施后,各地方会在这一标准之下迫使本地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提到更重要的位置。他建议,京津冀等华北区域实行区域大气污染总量控制制度可参考美国的案例,美国为各州建立了统一的《全国清洁空气法》,要求各州须使当地大气清洁度达到一定的标准之下,再去自主地规划本地经济,否则联邦将收回该州的自主发展权力。而朱彤还表示,区域大气污染总量控制要达到应有的治理效果还需要配套空气质量达标指标,避免发生总量控制住了但空气质量仍不理想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