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进中央2013年对黑龙江、内蒙古、河南、福建等省进行调研后发现,当前在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必须高度关注、加快推进粮食主产区的城镇化。
我国有13个粮食主产区,其中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河南、安徽、江西6省为粮食调出省,为保障国家粮食和生态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粮食主产区也是人口密集和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城镇化率普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自身发展动力严重不足。如果仅靠自身努力,将会继续扩大城乡差距,在全国城镇化进程中越拉越远。
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右一)进行实地调研
在调研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脱节,缺少耕地占补平衡的内容,严重威胁18亿亩耕地红线,威胁粮食安全;二是城镇规划与人的规划脱节,没有统筹考虑城镇发展对农村转移人口的吸纳能力,人口集聚能力弱;三是城镇规划与建设农村新型社区、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脱节,对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促进农业现代化考虑不够;四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然十分落后,大量污水和垃圾未经处理随意排放,严重污染土壤和水源,威胁食品安全。
因此,加快推进城镇化必须坚持有利于城乡差别的缩小、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有利于社会民生的改善、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优化。粮食主产区一方面要坚决执行18亿亩耕地红线毫不动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避免在新一轮城镇化进程中再次落后,尤其要高度关注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粮食与食品安全。
在这里,谈几点思考:
第一,优先安排粮食主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加快县城、中心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发展。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河南省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3.20张,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81张,仅为上海的42%;高校数量与每万人口比值为0.013,仅为北京市的30.4%,每万人口高校在校生数量只有北京市的6成。内蒙古2011年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为158.4万立方,仅有全国平均水平的38%,不足广东省的10%。因此,要结合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着力加强800个产粮大县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优先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项目安排在粮食主产区,加快县城、中心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发展。
第二,切实处理好城镇规划用地和耕地保护的关系。
保住18亿亩耕地这条“红线”、“底线”,才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要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得到提高,灌溉条件得到改善。要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同期建设占用、灾害损毁和农业结构调整损失的耕地;要严厉制止土地利用粗放浪费、违法违规用地的现象。同时尊重农民意愿,坚决不搞行政命令强行拆迁。
第三,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
目前新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分散在各个部门,效率不高。建议不断完善相关规划和政策,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向农村流动,城市公交、供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向周边农村延伸。建议有效整合涉农资金,集中投入水、电、路、教育、医疗、文化等设施建设,促进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居住环境改善;要优先处理好城镇化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强调减少对水源和土壤的污染,保障粮食与食品安全。
第四,中央和省级政府要加强指导,加大投入。
粮食主产区为保障国家粮食和生态安全作出了极大贡献,但当前财政和农民收入在全国都处于较低水平,城镇化进程相对滞后。建议中央政府在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对粮食主产区的专项转移支付不能减少。
此外,目前现有的对中央投资的配套政策往往超出粮食主产区的配套能力,影响项目实施。比如内蒙古产粮大县莫力达瓦旗,很多改善民生亟需的水利、公路、学校、医院、福利院等项目都因为没有配套能力难以落地,一个30万亩灌区种植水稻、粮食增产潜力巨大的项目,筹措十几年至今仍未能实施。
建议减少或者取消粮食主产区对中央农业投资配套政策,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对在商品粮生产上作出突出贡献的产粮大省、大县,按照粮食产量、商品量、商品率和人均占有量等指标,核定补偿标准,使产粮大县人均财力达到全国县级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