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协:完善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

发布时间: 2013-12-20 14:53:21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冯昭

2013年11月,浙江省政协主席乔传秀带领“完善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专题调研组到金华磐安县调研走访,帮助身患重症的困难群众程福英和陈光中提振了自强不息的信心。

为助推浙江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的落实,推进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建设,省政协主席会议年初决定,2013年由省政协文卫体委牵头开展“完善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重点课题调研。3月,调研正式启动,4个调研组深入浙江各市、部分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医院(卫生院)、农村困难群众家庭开展调研,收集基层对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的真实反馈。

“深、细、实”的基层调研不仅让调研组成员了解到不少地区的亮点工作和先进经验,也接触到了一些实际工作难题,为调研组最终形成调研报告提供了新思路和丰富素材。浙江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问题: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在政策执行中有“人情救助”现象,救助对象确定缺乏可靠的审核依据;救助病种确定不科学,部分病种治疗用药渠道狭窄;财政救助资金安排不足,救助经费不能满足需要;医疗救助资源配置不均衡,用药目录限制使患者费用增加;医疗救助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衔接不紧密,省相关部门在实施救助工作中,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情况进行的分类指导和政策扶持还不够等。

调研组为此建议,强化动态管理,规范界定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科学确定救助病种,逐步扩大救助范围;继续扩大政策覆盖面,加大患病群众救助力度;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探索多渠道筹集救助资金;不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救助体系建设。日前,省政协召开十一届四次常委会议对调研报告进行专题协商。

“目前,浙江已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急性白血病等20个病种列入救助范围,但病种范围过小,一些发病率高、需长期服药、支出费用较大的常见疾病,尚未列入救助范围。从长远看,困难群众患病最终应取消病种限制。”常委会议上,浙江省政协文卫体委主任杨建新表示。民革浙江省委副主委俞建民则呼吁加强重大疾病防治,预防家庭因病致贫,“建议将恶性肿瘤早期筛查作为省级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对常见病、多见病早发现,早治疗。”

委员们的客观分析和条条建议使调研报告精益求精。记者了解到,浙江省政协已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关于完善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