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政协:将文物保护纳入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发布时间: 2013-12-20 14:06:28 | 来源: 吉林日报 | 作者: 黄鹭 | 责任编辑: 冯昭

8月,吉林省政协主席黄燕明率省政协调研组就文物保护工作赴四平、通化、吉林等地进行调研。

调研组先后实地考察了中东铁路建筑群、通化葡萄酒厂地下贮酒窖、宝泉涌酒坊、吉海铁路总站旧址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面了解了吉林省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深入分析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推动吉林省文物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黄燕明在座谈中指出,近年来,全省各地对文物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干部对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的认识都在提高,相关部门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各地还应继续认真贯彻《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真正将文物保护纳入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规划、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各级领导责任制中,各个文物保护单位都要科学划定保护范围,设置文物保护标志,建立记录档案,并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管理。

要采取多种方式搜集文物的相关信息,完善文物的信息资料和历史溯源。可以多学习和借鉴外省的成功经验,准确把握文物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探索文物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新思路,在确保不改变文物性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丰富的文物资源,做好资源开发的规划和立项。政协委员要发挥专业优势,多做有关方面的调研,多提有利于文物保护的意见建议,为吉林省文物保护工作作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