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社法委:农村社区建设创新服务要与制度衔接

发布时间: 2013-12-19 17:18:38 | 来源: 人民网 | 作者: 冯昭 | 责任编辑: 冯昭

4月12日至13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巨禄带领专题调研组就农村社区建设情况在青岛进行调研。此次调研的主要目的是为修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提供参考。

据青岛市副市长徐振溪介绍,近年来,该市以“多村一社区”为主要方式,将全市6018个村庄规划整合为1057个新型农村社区,计划用10年或更长时间完成建设任务。去年全市启动了首批102个集聚类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今年计划再开工建设100个。据了解,青岛农村社区建设最突出的特点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分成5种类型,即城中村改造型、小城镇集聚型、功能区整合型、龙头企业带动型、中心村融合型,且在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坚持“两区共建”模式,坚持农村社区与特色产业经济园区同步规划建设,强化社区的产业支撑。

调研组认为,农村社区建设是在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加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因此农村社区建设应遵循“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有利于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发展,有利于农村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及经济和产业方式的调整,有利于公共服务的改善和社会保障的城市化”的方向。

调研组指出,在农村社区建设中要注意创新服务与国家现有制度的衔接,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与未来城乡发展趋势的衔接,同时坚持群众自愿、逐步展开的原则,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真正造福农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