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30多年的高速增长,对外开放红利巨大。新一轮改革目标不仅富有活力和创新性,更强调了以扩大开放倒逼改革。在对外经济贸易方面,改革涉及到传统的对外投资体制和外贸体制,突出强调了加快对外谈判体制改革,提高参与国际经济治理的能力,对此我们应有新的认识。
转变认识提高参与国际经济治理能力
第一,要充分认识相互依存、全要素、全方位的当代国际经济合作新特征,依据国际经济合作规律,以开放的大国姿态参与全方位国际经济合作,融入相互依存的全要素活动。
第二,在相互依存的全方位合作中,政治互信是合作的基本点和前提。其内容包括“基础性互信”“成长性互信”“融合性互信”和“战略性互信”四个层级。面对错综复杂的全球政治经济形势,中国以政治互信为基点,区分不同国家的政治互信度,从国情和发展条件出发,制定切实可行和趋利避害的长期经济增长方略,发挥与各国优势互补的最大可能性。
第三,世界经济正在经历深度调整期,危机后的各国都在考虑下一个增长点和技术突破点是什么,此间大量新技术在孕育,新标准在制定,新规则在产生。中国科技发展的产业和行业标准仍然很低,需要认真思考和全面清理目前的市场规范和行业技术标准,重新制定与国际接轨甚至超前的标准。
第四,加入到国际贸易新格局构建中去,对市场规范、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法律框架,以及技术、劳工、环境、知识产权等泛贸易标准加深认识,以更有效的路径参与国际经济协调,有效使中国在国际贸易新格局下作出两难选择。
改进涉外经贸决策协调机制加快对外谈判体制改革
中国涉外经济的改革在进一步深化中仍有很大阻力来自国内体制改革。在新一轮开放进程中,加快对外谈判体制改革需要改进涉外经济贸易决策协调机制。
第一,打破部门利益和既得利益集团阻碍,消除内耗并使国内阻力最小化,才能提高对外谈判质量。
第二,改进涉外经济贸易决策协调机制,改革涉外人事制度,加大顶层设计和高层协调力度。
第三,现行的涉外经济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我国国际分工和产业结构优化的要求,问题的关键是企业参与过少。改革涉外经济制度,应在更大范围和程度上提倡企业参与,多听企业意见。
第四,涉外经济贸易政策决策,根据顶层设计和高层协调应由牵头部门负责,避免过多的协商和扯皮。
第五,贸易便利化,外资和服务领域扩大开放和简化审批程序应是重点。
提高“市场经济制度”认识加快“完全市场经济制度”建设
市场经济制度原本只是一个经济学概念,但从世界贸易组织(WTO)到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TIP),主要发达国家无时不对中国施加压力。入世前后为应对“市场经济地位”,中国也进行了艰苦努力并付出了较大代价,但我们与“完全市场经济制度”仍存较大差距。
市场经济制度建立具有五项共性标准:一是政府作用和行为规范化,二是经济主体自由化,三是生产要素市场化,四是贸易环境公平化,五是金融市场化。
完善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企业体制的综合改革思路,要求我们提高对“市场经济制度”的认识,并以此为核心,通过大力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改善外经贸环境,加快“完全市场经济制度”建设。(作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章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