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对外开放全面推进,涉外经济体制开放取得巨大进展。但是,中国的比较优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金融危机后的世界经济处于深度转型调整时期,现行涉外经济体制越来越难以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
面对这一系列的困境,十八届三中全会会在涉外经济体制改革中做出怎样的顶层设计?本报采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研究部部长隆国强。
记者:中国下一步涉外经济领域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隆国强:在涉外经济领域改革方面,首先要打造对高端产业与生产要素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投资环境。这里面包括:一是扩大和深化服务业对外开放,倒逼国内体制改革;二是大力改善投资软环境。增强政策的稳定性、透明度、可预见性;改革外资审批体制,建立高效的外商投资准入管理体制,开展准入前国民待遇与“非禁即入”(负面清单)的试点,为实现内外资准入制度的统一创造条件;统一内外资法律,强化法律法规的一致执行,形成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着力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打造新的开放平台。
另一个重点是加快对外投资体制改革。一是改革对外投资的审批体制,提高审批效率,为取消对外投资审批奠定基础。二是加强对外投资保护,保障海外利益,避免重复征税。三是改善企业对外投资服务,加强对外投资信息、法律、融资、保险(放心保)等服务。四是以放开跨境投资管制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第三个重点是推进外贸体制改革。一是完善出口退税制度,改变现行的对本土上游产品歧视性的出口退税制度。改革不合理的由地方分担部分出口退税的规定,由中央财政统一负担出口退税。二是开展创新海关特殊监管区政策与监管模式改革试点,打造国际研发、国际制造、国际贸易、国际物流、国际结算和国际维修中心等“六大中心”。三是继续深化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机制改革。四是开展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不同监管部门联合查验,降低收费,提升通关效率,降低贸易成本。五是以暂定税率方式,推行结构性降低关税。目前我国的关税结构与水平是在加入WTO时谈判而定,不能反映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状况,降低关税水平的空间较大。六是结合垄断性行业改革,在存在进口特许权领域放松进口权管制,引入更多竞争。七是以中日韩自贸区和地区全面伙伴关系(RCEP)为重点,谈判建立高质量的自由贸易区,推动国内相关体制的全面改革。
最后,还应加快对外谈判体制改革,提高参与国际经济治理的能力。
记者:这些改革需要怎样推进,是否有一个时间或者顺序表?
隆国强:上海自贸区试点是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的首要突破口。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红利巨大,但阻力可能甚于国内经济体制改革。要想顺利推进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必须找准突破口。
一是着力推进自由贸易园区试点,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实行一揽子涉外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这有利于在局部地区率先突破改革阻力,而且可以在控制改革开放风险的前提下,积累经验,增强信心。二是结合双边投资协议谈判进程,推进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的审批制度改革。三是着力推进较高质量的区域自由贸易安排谈判,可能再次发挥类似“入世”的促进全面改革的作用。
记者:大家对上海自贸区充满了各种期待,包括政府职能转变、市场开放、投资体制改革、金融开放创新等,但也有观点认为,类似金融开放、创新这样的改革,自贸区并不是一个合适的平台,因为无法与区外隔离,你怎么看?
隆国强:不能寄希望上海自贸区能解决中国经济的所有问题,不要把所有改革开放的任务都放到上海自贸区的头上。上海自贸区的使命,主要是三方面:第一,服务业的开放和服务业的规制,第二,货物贸易的便利化,第三、对投资准入管理体制的改革。至于金融开放、金融改革,上海自贸区可以做点事,但有很多可能不适合它做。包括利率的市场化,特别是人民币的自由兑换,恐怕不是自贸区完全能做的。如果上海自贸区能在前面说的三件事上做成功、总结经验,可以复制推广,它的功劳就很大了。另外,在上海自贸区之前,金融开放、人民币国际化在深圳前海已经开始在做一些探索了。
总之,中国很大,中国的自贸区也不会只有这一个,在不同的区域内按照地区优势,围绕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方向可以做很多试验,千万不要错误地认为所有的试验都要在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它也不可能承担这样的任务。(张斌)